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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组织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4月8日,县委组织部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二届省纪委七次全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八届市纪委二次全会及县第十二次党代会、十二届县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谢振锋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会议要求,全县组织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历史性开创性成就、产生全方位深层次影响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六个必须”“九个坚持”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败斗争“四个任重道远”的重要论述精神,纵深推进全县组织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要突出监督主责,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主攻方向,紧盯重点任务,在政治监督、组织监督、自身监督下更大功夫,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组织工作全过程。要扛牢主体责任,积极发挥全面从严治党执行者推动者作用,强化“承诺践诺”活动,提高履职能力;强化“三项机制”建设,防范化解风险;强化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强化“五张清单”运用,提升工作效能,不断提高组织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质量水平,为奋进全国“百强县”、再造一个新海丰,当好汕尾建设成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和现代化滨海城市排头兵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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