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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海丰县外事侨务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整改)
  • 2018-05-03 14:14
  • 来源: 县外事侨务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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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海丰县外事侨务局概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部门基本情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

海丰县外事侨务局是负责全县外事侨务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局本级预算。内设人秘股涉外事务股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外事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研究制订有关外事侨务工作的具体规定和方法,并组织实施;了解和掌握外事工作及港澳地区的重大经济信息,并提出建议和有关措施。

    2.负责侨房政策的落实,接待和处理侨胞及侨眷的来信来访,做好贫困归难侨的扶贫救济工作。

    3.发挥外事侨务部门的桥梁纽带作用,为本县对外经济往来做牵线搭桥、提供信息和咨询,引进人才和资金等配合性工作。

    4.综合华侨、海外华人的信息,建立侨情档案,负责侨务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5.负责处理本县政治性涉外事项,组织接待来访的华人华侨、港澳同胞、友好人士及重要来宾,接待和管理前来采访的外国记者,管理前来我县工作的外国专家和科技人员,统筹办理县领导的对外交往事宜,协调指导本县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外宾接待工作。

    6.负责因公临时出访管理工作,承办全县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核、报批工作;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出国团组或人员进行外事政策纪律教育。

    7.协调指导本县外事业务;负责对侨胞、外籍华人、港澳同胞自愿捐赠物资的审核、报批和使用监督工作。

    8.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 人员构成情况

海丰县外事侨务编制5人,在职5人,其中财政供养5人,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财政供养9人.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具体公开表格见附件: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数140.50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139.50,其它资金1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因上年度部门预算包括(海丰县工商联合会)本年度部门预算只预算县外事侨务局本部预算。2017预算为零基预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支出合计140.5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本部门2017“三公”经费预算安排7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预算4万元,本部门机关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占“三公经费总额的 57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上年增加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预算4万元,比上年增加0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接待外宾、港澳社团、参加会议、下乡开展调查研究及检查核查等业务过程中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过桥过路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3万元。“三公经费总额的 43 %,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12.2万元,增加0万元,包括:办公费1.5 万元,印刷费0.1万元,水电费0.1 万元,邮电费0.1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1万元,其它交通费用2.7万元,会议费0万元等费用。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月1日,本部门占有国有使用资产总体情况有一般公务车一部,空调3部,电脑6台,办公桌椅等其它设备。

七、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本部门预算绩效16万元,其中:公务证件办证费7万元、侨捐项目监管经费3万元、地方外事经费6万元。

我局各项预算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符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的要求,体现单位职能、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我局切实增强绩效观念和责任意识,认真做好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申报工作。同时,及时组织财会、业务股室负责人等人员进行充分论证测算,形成预算项目支出绩效测算论证材料。

(一) 外事工作经费

我外事工作是全县对外的重要窗口之一,承担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外事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了解和掌握外事及港澳地区重大经济信息的工作任务,处理本县政治性涉外事项,加强对出国(境)团组或人员进行外事政策纪律教育,并为全县对外经济往来做牵线搭桥、提供信息和咨询、引进人才和资金等配合性工作。政治性和敏感性强、该项经费为完成好以上外事工作任务提供了必要的保证。

(二) 侨捐项目监管经费

目前,全县登记确认的侨捐项目共98个,分布于全县10多个镇场,监管任务和难度较大。加强对侨捐项目的监督管理,是外事侨务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根据国务院侨办、省市侨务部门的要求,各地必须落实经常性监管制度,保证侨捐项目按捐赠人意愿使用,不得改变用途,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必要的修缮维护,确保发挥侨捐项目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持续有效激发广大侨胞捐赠热情,为我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作贡献。开发建立侨捐项目管理系统、加大未确认的侨捐项目确认工作、与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新发动上马一批侨捐项目等等,把侨捐项目监管打造成外事侨务局的一大工作品牌。

(三)出国(境)证件办证经费

我局负责全县因公临时出访管理,承办全县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核、报批工作。做好办证工作,是确保县四套班子领导、各镇(场)、县直各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公务正常进行了基本前提。在报省、市审批时,省、市要收取一定数额的办证费用。根据近年来我县因公出国(境)批次、人次情况,该项目费用每年大约7万元。

2017年预算绩效经费我局将落实主体责任,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说明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

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非税收入:指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外事侨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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