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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到我县开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立法调研
8月6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委主任委员许光率调研组到我县开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立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宏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剑平等领导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委主任委员许光等一行听取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附城镇新山村等相关部门及代表有关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汇报。他们围绕“条例修订的必要性、合法性”、“修订草案稿相关条款可行性情况”进行交流探讨,提出了“村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必须担任村委会主任和成员”、“保留无候选人选举方式”、“村党组织提名候选人建议名单”、严格核准新任村干部的任职资格等建议。
省人大调研组表示,省人大常委会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基层组织建设的要求,扎实开展修订工作,并尽快对《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草案进行审议,促使该法规更科学指导全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进一步完善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权利。调研组将对汕尾市、海丰县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研究吸纳,作为该办法修订完善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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