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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丰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第一批)拟奖补企业项目的公示
为了打造特色载体,推动海丰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和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根据县政府办《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府办[2019]27号)的有关规定,经海丰经济开发区、县科工局组织申报、材料复核和聘请中介机构专家评审,并报请县政府批准,现将2019年海丰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拟奖补企业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0年3月17日至3月23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海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贸计划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海丰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企业奖补金额公示.pdf
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海丰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17日
(联系人:许泽勇,联系电话:0660-6420456,传真:0660-6402448,邮箱:hfkfq_jm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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