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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海丰县2020年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成果的通知
  • 2021-08-30 17:18
  • 来源: 海丰县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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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场),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土地资源管理,完善城乡地价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19〕1925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0〕1364号)等有关规定,我县编制了海丰县2020年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成果,并已经县政府十五届第10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海丰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海丰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0日


  附件1:海丰县2020年标定地价基本成果

  附件2:海丰县2020年标定区域与标准宗地布设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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