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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财政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前公示
  • 2021-09-09 16:40
  • 来源: 海丰县财政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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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监督职责,更好地发挥财政监督结果作用,把监督结果作为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财政厅2021年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粤财监函〔2021〕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2021年财政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查前内容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的名单

  开展2021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象名单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名称

1

海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院

6

海丰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

海丰县彭湃中学

7

海丰县水务局

3

海丰县实验中学

8

海丰县莲花山森林公园管理处

4

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9

海丰县公路事务中心

5

海丰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10

海丰县卫生监督所

  二、检查时间和年限

  (一)检查时间:2021年9月至11月。

  (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年限为: 2020年会计年度,必要时延伸检查相关单位和有关年度。

  三、检查依据及内容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内容: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会计核算是否规范;“三公”等行政经费管理是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等。

  (三)开展财政直达资金和专项经费核查内容:是否严格执行《海丰县财政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否专款专用,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四)与预决算公开情况相结合,检查的内容:按照《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对2020年度预决算报告进行检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海丰县财政局监督评价股

  联系人:郑伟雄、黄夏萱

  联系电话:0660-6620357

  电子邮箱:hftp123@163.com


海丰县财政局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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