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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镇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6-01-13 15:39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公平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省、市、县关于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化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公开标准,切实推动各类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效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2025年,我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发布信息70条,其中乡镇概况4条,组织机构2条,人事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各1条,政策文件、规划计划、部门预决算共5条,通知通告10条,工作动态4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内容有待深化。部分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全面,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二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二)改进情况

  一是拓展公开内容。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高政策知晓度。二是提升公开时效性。严格落实信息发布时限要求,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快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市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2025年度未发生需要收取费用的情况。



公平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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