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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财政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6-01-14 14:36
  • 来源: 县财政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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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及海丰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管理规定,现将海丰县财政局(以下简称“我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涵盖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作情况,共分为六个部分,如有疑问请联系我局秘书法规股(联系电话:0660-6622990;电子邮箱:rmg6622990@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财政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财政的重要抓手,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为核心目标,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公开载体、提升公开质效,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15条,受理依申请公开3件,答复及时率、办结率均达100%,未发生信息公开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政务公开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开目录体系建设:我局严格按照“应公开尽公开、需公开必公开”原则,修订完善《海丰县财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2025版)》,明确“五公开”涵盖的7大类23项具体公开内容,细化公开责任科室、公开时限(常规信息7个工作日内、重点信息3个工作日内)、公开渠道等要求,实现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流程规范化。

  公开内容及数据:2025年度通过海丰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发布信息115条,分类如下:海丰县财政局政务公开73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4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申请受理情况:2025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通过海丰县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申请主体均为自然人,申请内容涉及财政资金使用、政策文件解读等领域;无当面申请、信函申请等其他形式,上年度结转申请0件。其中2件申请人主动撤回,1件完成正式答复,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答复办理情况:对于有效申请,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办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答复类型为“予以公开”1件;依申请答复及时率、办结率、群众满意度均为100%,未出现超期答复、答复不当等情况。

  办理机制优化:建立“申请接收—登记分流—科室承办—审核把关—正式答复”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接收登记1个工作日、科室承办7个工作日、审核答复3个工作日),确保申请办理规范高效。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一是将“五公开”落实到办文办理程序。拟制办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二是将“五公开”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提交地方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决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三是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规范化水平;四是不断强化业务人员信息保密意识和安全意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审查制度及信息发布三审机制,对拟上网发布的信息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无误。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主平台规范化建设:以海丰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为核心平台,规范设置“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8个子栏目,按照主动公开目录分类发布信息,落实专人(2名专职人员)负责栏目更新维护,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分类准确;全年累计更新网站信息115条,网站页面访问量达3.2万人次。

  多渠道协同公开:拓展公开载体,形成“门户网站+政府采购网+政务公告栏”多渠道公开格局,有效提升信息公开覆盖面和可及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每年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以及公众关切,明确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重点,把握好公开的力度和节奏,稳步有序拓展“五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对照“五公开”要求,每年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自查整改情况应及时报送局办公室。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2

 2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部分政策文件解读不够及时、充分、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以文字解读为主),缺乏图文并茂、案例分析等通俗易懂的解读方式;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中,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项目实施效果等深层次信息公开较少。

  公开时效有待提升:因政务公开联络员换岗时未形成标准化交接流程,导致个别批次信息更新延迟(最长延迟2个工作日);部分专项整治、监督检查结果等动态信息公开不及时,存在“重开展、轻公开”现象。

  队伍专业能力欠缺:信息公开具体承办人员多为兼职,对《条例》及相关制度理解不够深入,在公开范围界定、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等方面存在业务短板;个别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足,未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改进措施

  深化公开内容,提升解读质效:一是建立政策解读“三同步”机制(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核、同步发布),2026年计划新增图文解读、视频解读等形式不少于5次,选取民生相关政策开展案例式解读;二是拓展重点领域公开深度,新增“财政资金绩效信息”子目录,公开重大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报告、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每季度至少公开1次。

  优化工作机制,保障公开时效:一是制定《政务公开联络员交接工作规范》,明确交接内容、流程及责任,组织交接培训1次;二是建立信息公开“周提醒、月通报”制度,由办公室每周提醒各科室待公开信息,每月通报信息更新情况,对超期未公开事项约谈相关责任人;三是将专项工作公开纳入业务流程,明确专项整治、监督检查等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公开结果。

  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专业素养:一是组建“专职+兼职”相结合的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明确各科室信息公开专员,实行“专人专责”;二是2026年计划组织《条例》及相关制度专题培训2次、业务交流研讨会1次,邀请上级部门专家授课,提升工作人员政策理解和实操能力;三是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将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权重提高至8%,细化解读质量、公开时效等量化指标,充分调动各科室工作积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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