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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财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2-01-27 15:46
  • 来源: 县财政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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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各项管理规定,2021年,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载体建设等举措,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和规范权力运行的根本保证,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为重点,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现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积极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规范化水平。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组织机构情况公开;二是年度规划计划公开;三是省市政策文件通知公开;四是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公开;五是扶贫资金分配和相关政策法规公开;六是人事信息公开;七是政府工作动态公开。另外,我局根据《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公开和备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汕财采购〔2019〕17号)的文件精神,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依法按要求公开备案政府采购合同,进一步优化合同无纸化备案,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的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2021年,我局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对《条例》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都做到主动公开,并在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和形式等方面有极大提高,较好地满足了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从信息公开的载体看,除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栏目外,还有相当一部分信息通过政府采购网、政务公告栏等方式,多渠道、多手段、多层次向社会公开,有力维护了公众的知情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一是将“五公开”落实到办文办理程序。拟制办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二是将“五公开”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提交地方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决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三是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规范化水平。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2021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以海丰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栏目为主要平台,期间我们自主建立了财政局的主动公开目录,按目录分类和文件内容的不同进行公开发布工作;另外,采购办作为我局的部门之一,其采购项目信息依法依规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监督。  

  (五)监督保障情况

  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每年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以及公众关切,明确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重点,把握好公开的力度和节奏,稳步有序拓展“五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对照“五公开”要求,每年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自查整改情况应及时报送局办公室。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不够全面,如对部分新出台的政策法律法规解读不够及时、充分;二是政务公开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如有时开展了专项整治但没有及时将检查结果公开;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承办人员对相关条例、制度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2021年,我们将按照省、市和县有关工作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修改完善局信息发布相关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力度,使信息发布及时、全面、准确。二是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保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时效性,该公开的信息坚决予以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规定予以办理,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财政领域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承办人员的专业素养。通过培训、讲座等形式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制度和法规的了解程度,通过加强日常业务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促进信息公开人员掌握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的界定方法与技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海丰县财政局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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