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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2-01-26 17:33
  • 来源: 本单位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办《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工作的通知》(海府办明电〔2022〕1号)文件要求,特编制2021年度海丰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统计数据期限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我局共发布各类业务工作信息累计382条。全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公开任何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做法如下: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年度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由局长牵头推动,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局办公室总协调,根据有关要求,我局严格依照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标准,对相关项目进行了审核公开。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我局职责和机构、业务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切实做到了应公开的全部公开,公开目录、公开内容真实具体,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二)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公开形式上,以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为主,以印发文件、接受咨询等其他形式为辅。为了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除了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外,还在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广泛发布概况信息、工作动态等各类公开信息,力争客观反映和宣传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和司法行政建设工作的发展现状和所取得的成效。

(三)加强信息主动公开。1.推进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的集中发布。在门户网站对规范性文件发布,并及时进行解读。同时对中央、省、市、县级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要会议等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发布。2.加强信息主动公开。重点围绕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等重点司法行政工作发布信息,实现信息内容的全面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52

 2

10 

69 

 10

 1

1

 12

1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是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仍存在许多不足。一是公开保障力量需提升,我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两个人员除了负责日常办公室业务、疫情防控、保密等工作外,同时还肩负着县纵深推进一流法治环境建设及“无证明城市”建设专项工作,缺乏专职人员,力量相对薄弱。二是政府信息发布数量及质量可以进一步提升。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

2022年,我局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贯彻落实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工作总体部署,扎实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一是统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时间和人员安排,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海丰县司法局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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