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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2-02-16 17:31
  • 来源: 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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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公布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涵盖2021年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电子版本可以在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dhf.gov.cn)查阅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府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工作导向,有效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智能化、集约化、信息化、便民化。2021年,通过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海丰县人民政府公报》及“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海丰宣传”“海丰县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主动发布政府信息。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扩大宣传力度,在县体育馆、金山公园、市民广场、文天祥公园各新增一处政务公开宣传栏。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满足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全年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5件,其中自然人申请件5宗,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3宗;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2宗。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0起,诉讼0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下发《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海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成县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落实专人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相关制度。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管理,进一步严格了信息公开发布程序,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加强信息化手段在政务信息管理领域的运用,降低政务信息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四)平台建设方面。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优化完善网站页面和栏目设置,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确保各类专项信息及时对外公布。印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的通知,指导各有关单位持续做好政务新媒体建设。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加强对各镇场、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务公开栏目维护更新、主动公开目录编制发布、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等工作,通过工作群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责任考核,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依申请不规范、群众反映不满意的现象进行限期整改,强化监督检查,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公开条例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进一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0

0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有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对重要政策解读的理解存在偏差,解读形式比较单一。

  改进措施:一是积极履行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统筹组织各单位进一步强化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完善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进一步摸清底数,及时做好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备案工作;二是加强对制定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或答疑,尽可能采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公开,便于公众了解。通过多举实例、多讲故事,科学规范解读,传递权威信息,提高政策解读的到达率、知晓率;三是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确保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有力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机关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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