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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3-02-13 15:56
  • 来源: 海丰县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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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海丰县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涵盖2022年海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电子版本可以在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dhf.gov.cn)查阅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海丰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聚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和群众关切的民生热点,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强化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扎实有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以及政务公开栏等方式,依法、及时、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全面梳理疫情防控、惠企纾困政策,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稳岗就业、教育、养老等各类重点领域信息。2022年,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9856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1条,政务动态信息2923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216条,有效保障群众知情权。加强对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等政策的解读,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以公开助力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022年,发布政策解读材料66篇,同时,依托“互动交流”平台,共办理留言385条,答复网友留言31条,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满足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全年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59件,其中自然人申请件57宗、商业企业2宗。其中予以公开44宗、部分公开1宗、不予公开4宗、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等无法提供3宗、其他处理情况7宗。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0起,未经复议直接起诉1起,复议后起诉1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管理,进一步严格信息公开发布程序,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进行审查,坚决杜绝失泄密事件。建立规范性文件库,做好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标识,常态化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县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72件,其中, 2022年新增29件,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2件。

  (四)平台建设方面。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2022年,新开设专栏专题2个,确保各类专项信息及时对外公布。继续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监管,从申请注册到日常运行,做到了全程监管和常态化监管,全年没有出现“僵尸账号”和“睡眠账号”。实行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周报制度,通过智能和人工相结合方式,每周对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动态监测,实现了全年安全运营。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围绕《条例》和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工作群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切实增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二是建立健全日常巡检提醒、季度通报、年度考核,加强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维护监管,建立政府网站日常监测机制。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责任考核,依法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结合市政府办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反馈的问题,定期落实督导检查,定期通报网站更新、信息发布、重点领域部门工作完成情况,对问题多、整改不力的单位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9

2

7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73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480

行政强制

968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875.183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7

2

0

0

0

0

5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3

1

0

0

0

0

4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1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7

0

0

0

0

0

7

(七)总计

57

2

0

0

0

0

5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海丰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人员较少,兼职人员流动性大,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基层政务公开骨干队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差距。二是信息公开还需进一步规范。在个别领域信息公开存在发布不规范、不全面的情况。三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各镇各部门在政策文件解读上基本做到“应解读、尽解读”,但个别解读存在避重就轻、形式解读,缺少实质性解读等问题。

  2023年度我们将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举措进行整改提升。一是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及时、准确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同时,加强监督考核和培训指导,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提升整体业务水平。二是深化畅通基层政务公开渠道,不断完善专区功能设置,拓宽公开渠道,充实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体验,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三是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继续加强对政策文件解读材料的审核把关力度,丰富解读内涵,真正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同时注重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发布后社会的普遍疑虑和争议点,有针对性地组织部门开展深度解读、延伸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本机关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海丰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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