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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丰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解读
  • 2023-08-17 20:01
  • 来源: 海丰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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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殷切关注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将全民健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上升到国家战略的新高度。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建成体育强国”明确写进了2035年远景目标。海丰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十三五”时期,海丰县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海丰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在政策的带动下,海丰县全民健身事业蓬勃发展,人民群众健身意识和身体素质不断增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更加完善,体育健身组织活力显著增强,健身休闲运动产业快速发展。

  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要求,2021年7月18日,国务院印发了《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国发〔2021〕11号),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全国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2021年11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粤府〔2021〕80号);2022年11月,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汕尾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汕府办〔2022〕47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推动海丰县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切实做好新周期全民健身工作,我局拟定了《海丰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计划》)。

  二、文件起草的过程

  为推动我县“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我局于2021年启动了海丰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制定工作,先后对“十三五”时期我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完成情况及“十四五”时期我县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方向进行调研。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起草完成《海丰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初稿,之后随着国务院和广东省人民政府、汕尾市人民政府先后出台《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和《汕尾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我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各股室多次进行讨论,对实施计划草稿进行反复修改,最终形成了《海丰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我局征求了我县14个镇(场)以及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20个县级部门意见,经征求,各镇(场)及县级有关单位均表示无意见。2022年12月12日至2023年1月10日,我局在局官网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30天,截至公告期满,未收到任何意见建议。2023年1月11日,我局在局官网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海丰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结果公告》。2023年1月11日,局行政审批股对《实施计划》进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023年1月16日县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三、文件的框架内容

  《实施计划》全文共分为3大板块15个部分,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包括第一指导思想和第二主要目标两个部分,主要阐述了汕尾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依据和出发点,明确了到2025年要实现的具体目标。

  (二)主要任务。包括7个部分的内容,明确了“实现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新突破”“打造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新亮点”“构建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新模式”“推动科学健身服务再上新台阶”“促进青少年体育新发展”“创建体育产业新格局”“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体育发展”7个重点领域的思路和重点工作。

  (三)保障措施。包括6个部分的内容,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科技支撑”“加强安全保障”“加强宣传引导”6项具体措施,以确保《实施计划》的主要任务能够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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