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海丰县鸿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申请,我局拟同意海丰县鸿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以下简称“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24日至2019年1月30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电 话:0660-6686994
传 真:0660-6816311
通讯地址:海丰县城二环北路牛黄山行政小区海丰县环境保护局
邮 编:516400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丰县鸿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项目
建设地点:海丰县城东镇金园工业区
建设单位:海丰县鸿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广东惠利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海丰县鸿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项目位于海丰县城东镇金园工业区,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主要建筑物有原料区、成品存放区、生产区(包括:原料处理车间、成型车间、蒸养车间及生产辅助设施),总投资4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9%;项目东面隔30米宽的道路及绿化带为别的工厂、南面为闲置的工厂、西面为空地、北面为混凝土搅拌站;项目主要利用煤渣为原料,进行加工生产蒸压粉煤灰砖,年生产蒸压粉煤灰砖1600万块。
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厨房隔油池和油烟机产生的油脂、集尘罩收集的粉尘、雾炮机的降尘、生物质锅炉炉渣;业主对员工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厨房隔油池和油烟机产生的油脂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集尘罩收集的粉尘、雾炮机的降尘、生物质锅炉炉渣作为原料进行回收利用。
三、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异议。
四、验收监测结果
海丰县鸿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编制的《海丰县鸿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表明:
工况:项目在验收监测期间,各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均正常运行,工况稳定,生产负荷为80%。
固体废物:业主对员工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厨房隔油池和油烟机产生的油脂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集尘罩收集的粉尘、雾炮机的降尘、生物质锅炉炉渣作为原料进行回收利用。
五、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许可涉及申请人(海丰县鸿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我局申请听证。如申请听证,应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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