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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丰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
征求意见的公告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
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为规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引领作用,加大对我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支持力度,加快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县住建局参照《汕尾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暂行办法》《汕尾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代拟起草《海丰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社会各方意见,现将决定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5月28日前,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海丰县住建局办公室反馈。
联系电话:6622121
邮政编码:516400
通讯地址:附城镇红城大道西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海丰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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