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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海丰县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海府办函〔2021〕8号
各镇人民政府(场、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鉴于机构改革后部分成员单位的名称、职能调整和有关人员变动,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加强相关工作衔接,县政府决定调整海丰县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卓凛波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罗家杰 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余作明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吴奇双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肖友育 县公安局政委
罗小雄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余海明 县法院副院长
余俊雄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江祥林 县教育局副局长
蔡伟娜 县民政局副局长
刘嘉能 县司法局副局长
傅广胜 县财政局总会计师
马斯力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苏学忠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叶 隆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锦平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戴晓震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庄恭健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陈文卫 县林业局副局长
杨仕杰 县信访服务中心副主任
罗海明 人行海丰县支行副行长
李文豪 县人保财险副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工作局,由县政府办罗家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公安局徐生皆、市场监管局庄恭健、人行海丰县支行罗海明同志任(兼)副主任,具体负责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日常工作。
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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