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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海丰县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海府办函〔2021〕284号
各镇人民政府(场、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加强相关工作衔接,县政府决定对海丰县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小劲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罗家杰 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陈文斌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叶俊忠 县委政法委三级主任科员
肖友育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罗小雄 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孙伟忠 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委会委员
陈银友 县发展改革局总经济师
林建城 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江祥林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主任督学
蔡伟娜 县民政局副局长
朱炯宁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傅广胜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马斯力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蔡炫杰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叶 隆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锦平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叶本健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庄伟斌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陈文卫 县林业局副局长
黄建平 县信访服务中心副主任
罗海明 人行海丰县支行副行长
林绿健 县人保财险海丰支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工作局,由县政府办罗家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公安局徐生皆、市场监管局庄伟斌、人行海丰县支行罗海明同志任(兼)副主任,具体负责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日常工作。
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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