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府办函〔2021〕162号
各镇人民政府(场):
为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广大城乡居民权益,推进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汕尾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数计划的通知》(汕人社函〔2021〕166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1年我县城乡养老参保缴费任务人数,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加强领导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是重要的民生实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任务人数已纳入2021年度考核指标,请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加以推进。请各镇(场)于8月15日前将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的名单上报给县人社局养老股。(详见附表)
二、加大宣传,普及政策
各地要利用海报、宣传栏、宣传标语、微信传播等手段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城乡养老的政策要点,提高全民参保意识,调动城乡居民参保的积极性,将此项民生工程做细做实,应保尽保。
三、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各地要认真落实扩面征缴的主体责任,把参保缴费人数分解到各村(社区),并落实村(社区)及驻村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要指导村(社区)建立工作台账,发动未参保人员参保缴费,扩大参保的覆盖面。县已下发未参保人员名单,各地要落实责任包干制度,于8月15日前将包干表格报送到县人社局养老股。(详见附表)
四、采取措施,务求实效
各地要建立动态工作机制,掌握辖区内参保缴费情况,精准发动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及早参保缴费;要推行银行代扣代缴业务,方便群众缴费;要建立通报督导制度,落实“一日一通报”机制,对扩面征缴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度落后的进行约谈,促进城乡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2021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任务表
附件:2.城乡养老扩面征缴联系人名单
附件:3.城乡养老未参保人员包干表
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日
附件1:
2021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任务表
附件2:
城乡养老扩面征缴联系人名单
镇场(盖章):
附件3:
镇(场)城乡养老未参保人员包干表
镇场(盖章): 村(社区): 包干人: 职务: 电话: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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