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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海丰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任务人数的通知
  • 2021-08-03 16:37
  • 来源: 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海府办函〔2021〕162号

各镇人民政府(场):

  为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广大城乡居民权益,推进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汕尾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数计划的通知》(汕人社函〔2021〕166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1年我县城乡养老参保缴费任务人数,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加强领导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是重要的民生实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任务人数已纳入2021年度考核指标,请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加以推进。请各镇(场)于8月15日前将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的名单上报给县人社局养老股。(详见附表)

  二、加大宣传,普及政策

  各地要利用海报、宣传栏、宣传标语、微信传播等手段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城乡养老的政策要点,提高全民参保意识,调动城乡居民参保的积极性,将此项民生工程做细做实,应保尽保。

  三、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各地要认真落实扩面征缴的主体责任,把参保缴费人数分解到各村(社区),并落实村(社区)及驻村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要指导村(社区)建立工作台账,发动未参保人员参保缴费,扩大参保的覆盖面。县已下发未参保人员名单,各地要落实责任包干制度,于8月15日前将包干表格报送到县人社局养老股。(详见附表)

  四、采取措施,务求实效

  各地要建立动态工作机制,掌握辖区内参保缴费情况,精准发动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及早参保缴费;要推行银行代扣代缴业务,方便群众缴费;要建立通报督导制度,落实“一日一通报”机制,对扩面征缴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度落后的进行约谈,促进城乡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2021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任务表

  附件:2.城乡养老扩面征缴联系人名单

  附件:3.城乡养老未参保人员包干表

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日

  附件1:

  2021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任务表

序号

镇(场)

参保任务人数(人)

缴费任务人数(人)

备注

1

海城镇

40089

16876


2

附城镇

22873

9647


3

城东镇

23362

10062


4

公平镇

24926

11442


5

平东镇

10463

4877


6

黄羌镇

13981

6041


7

可塘镇

22008

9567


8

赤坑镇

24665

11253


9

大湖镇

4765

2666


10

陶河镇

12217

5434


11

梅陇镇

36280

15679


12

联安镇

13029

5872


13

鲘门镇

6685

2936


14

鹅埠镇

6303

2769


15

赤石镇

9263

3869


16

小漠镇

4695

2062


17

梅陇农场

3000

1318


18

黄羌林场

1395

630


合计

280000

123000


 

 附件2:

  城乡养老扩面征缴联系人名单

  镇场(盖章):


姓名

职务

电话

备注

分管领导





部门负责人










 

 附件3:

  镇(场)城乡养老未参保人员包干表

  镇场(盖章):     村(社区):     包干人:     职务:     电话:     日期: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

地址

电话

落实情况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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