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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府办函〔2023〕2号
各镇人民政府(场,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海丰县2023年春运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6日
海丰县2023年春运工作方案
2023年春运从从1月7日至2月15日,共40天。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进一步优化,人流、车流、物流的流动性将加速释放,预计2023年春运期间全县旅客发送量约30万人次,较2022年的13.6万人次有较大回升。为全力做好2023年春运各项工作,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工作专班《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总体工作方案》、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春运工作规范(修订版)》《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3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春运目标任务
充分认识2023年春运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统筹做好2023年春运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全面落实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工作政策措施,坚持系统谋划、统筹安排,稳中求进、精准施策,注重平衡、把握好度,确保春运期间人民群众平安健康便捷舒畅出行,确保重点物资运输畅通有序。
(一)保运输组织。优化运输组织,合理调配运力,加强上下联动和跨区域、跨部门协调配合,做好综合运输组织和衔接,落实应急运力,保障群众春运出行以及重要物资运输。
(二)保出行平安。强化春运各种运输方式的全方位安全监管,消除各类隐患,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防春运安全事故;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优化措施及“乙类乙管”各项措施,认真实施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政策,切实保障群众春运出行平安。
(三)保路网畅通。抓好公路铁路基础设施养护管理和应急处置,务实做好保畅疏堵工作,确保春运期间全县不出现大范围、长时间的交通拥堵和旅客滞留等情况。
(四)保优质服务。改进提升春运服务,创新服务模式和手段,加强服务质量监督,为群众营造温馨、舒适、有序、绿色的春运旅途感受。
二、组织领导机构
根据春运工作相关要求,加强春运工作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廉清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黄宽铭 县政协副主席、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肖友育 县公安局政委
罗初有 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吴华义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何海平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马斯力 县教育局副局长
马志贤 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四级主任科员
黄海湧 县人社局副局长
陈扬语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海陆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林加樟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叶来胜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庄伟斌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曾杰祥 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陈远钦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詹德舜 县公路事务中心副主任
刘海祥 县代建项目事务中心副主任
张宝东 县总工会党组成员
吴庭松 团县委副书记
李 斌 县气象局副局长
褚卓然 县邮政管理办负责人
陈乙宏 电信海丰分公司副总经理
吴桂贤 移动海丰分公司副总经理
杨思洁 联通海丰分公司副总经理
余建华 海丰粤运公司总经理
罗幸平 广东潮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经理
林亿钦 广东深汕高速公路东段有限公司总经理
郭 总 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深汕西分公司副总经理
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全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由陈扬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统筹做好交通运输服务保障
1.引导人民群众错峰有序出行。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有序畅通出行,对乘客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不再实施测温,提醒乘客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障探亲人员、务工人员、高校学生返乡返岗返校,通过电话、网络、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摸排人员返乡返岗返校底数情况,通过增加运力投放、加密客运班次、定制包车服务等方式,有效解决返乡返岗返校人员“最先和最后一公里”问题。保障游客有序流动,及时调整优化春节期间文化旅游消费政策,加强旅游市场监测和监督管理。(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海丰粤运公司)
2.加强运输组织。加强春运期间城市客运和农村客运组织管理,采取延长服务时间、加开班次等措施,提升客运服务覆盖面,保障人民群众节假日出行需求。加强道路客运、城市客运与干线运输服务的衔接,做好应对客流大幅增长的运输组织工作。结合本地客流特点,指导客运企业完善运输组织方案,优化运力安排,对有集中运输需求的,通过开行包车等方式组织“点到点”有序运输。加强应急运力储备和统筹调度,实时监测客流变化,遇突发大客流时,通过加密班次、开行加班车、大站快车等方式,提高旅客运输能力和效率,必要时通过跨区域运力调配、增开专线等方式疏解大客流。(县交通运输局、海丰粤运公司、广东潮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东深汕高速公路东段有限公司、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深汕西分公司)
3.保障交通物流畅通。充分发挥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严格落实交通物流保通保畅优化政策。将交通物流从业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不再查验货车司机、船员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对跨区域流动货车司机开展落地检。严禁擅自关停关闭交通物流基础设施,严禁以任何形式限制运输服务。全力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抗原检测试剂、药品、口罩等医疗物资,以及蔬菜、水果、肉禽、蛋奶等生活物资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服务,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全力畅通邮政快递和城乡配送末端“微循环”,鼓励一线从业人员在春节期间继续开展物流运输服务,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网购医疗物资和生产生活用品需要。加强春运期间成品油等重点物资供应监测,重点保障国省道和高速公路加油站的成品油供应。(县发展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邮政管理办、广东潮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东深汕高速公路东段有限公司、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深汕西分公司)
4.多举措做好保畅疏堵工作。在春运开始前抓紧完成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养护工作,完善各类标志、标线和标识。春运期间,暂停全县公路养护维修工程施工。加强春运高峰时段、重点路段的路网运行动态监测,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对出现的车辆滞留和拥堵苗头早发现、早处置,严防出现长时间、大面积交通拥堵。建立公安、交通、气象等多部门保畅通联动机制,针对春运可能出现的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组织在重点路段开展疏解交通拥堵实操演练,完善高速公路、国省道的拥堵应急措施,制定车辆分流绕行、应急疏散等方案。加强收费站通行管理,强化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运行监测和异常情况处置,通过增设人工车道、安排复式收费、互借车道、配置移动收费终端等措施,及时应对车辆滞留情况,提升收费通行效率。加大高速公路救援力量配备,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时快速处置,及时清理现场,尽早恢复交通。落实春节假期7座以下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务中心、县气象局、广东潮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东深汕高速公路东段有限公司、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深汕西分公司)
(二)科学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优化落实春运疫情防控措施。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优化措施和“乙类乙管”各项措施,认真实施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工作专班《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指南》,严格执行公路、邮政快递等领域疫情防控政策,持续做好客运站、公路服务区等窗口单位公共区域的清洁消毒、通风换气等工作。严禁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及服务区、普通公路,不得随意暂停或限制客运服务,不得限制跨区域车辆和人员流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出行。(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邮政管理办、海丰粤运公司、广东潮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东深汕高速公路东段有限公司、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深汕西分公司)
2.加强从业人员防护。督促落实公路、邮政快递等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有关防控要求,保障口罩、消毒用品等防疫物品供应,督促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组织交通运输一线从业人员开展健康监测,实行症状管理。倡导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实行工作生活“两点一线”,落实涉疫报告要求,如出现发热等症状,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原则上不安排出现发热等症状的人员从事运输活动;对出现症状已超过7天或者症状消失的,可在严格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恢复相关从业人员工作,其中对驾驶员上岗要坚持从严审慎原则,确保身体状况胜任安全行车要求。(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邮政管理办、海丰粤运公司、广东潮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东深汕高速公路东段有限公司、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深汕西分公司)
3.做好疫情防控保障。针对性完善从业人员大面积感染等极端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统筹建立从业人员、运力调配机制以及跨区域调配机制,加强应急运力储备,重点客运枢纽和在途时间较长的列车加强发热等应急药品配备,确保春运期间重点枢纽场站不关停、重要运输通道和线路服务不中断、重点物资运输不断链。推动建立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白名单”制度,优先保障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口罩、消毒用品、抗原检测试剂、药品等防疫物品供应,优先保障无疫苗接种禁忌、符合接种条件的从业人员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接种。(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邮政管理办、海丰粤运公司、广东潮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东深汕高速公路东段有限公司、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深汕西分公司)
4.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新闻、微信、微博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引导旅客理性出行、错峰避峰出行。引导旅客提高自身防护意识,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合理间距,尽可能降低人员流动带来的传播风险。(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管理办、海丰粤运公司、广东潮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东深汕高速公路东段有限公司、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深汕西分公司)
(三)加强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
1.加强源头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及时消除潜在安全隐患。做好安全生产准备,指导运输企业对所有投入春运的运输工具和设施设备全面开展检查维护,对所有投入春运的驾驶员全面开展安全培训,杜绝人车“带病”上路。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加强“四类重点船舶”安全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两客一危一重”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车辆实施动态监控管理。做好危化品运输车辆春运期间的限行公告、提示等工作,并对非法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等车辆进行严厉查处。(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海丰粤运公司)
2.加强隐患治理。受疫情和道路运输市场萎缩等影响,交通运输长期低负荷运行,设施设备和人员保障安全隐患增加。针对运输设施设备和人员长期低负荷运行的实际,加强事前预防预警,深入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围绕“两危一客”车辆、“四类重点船舶”、重点通航建筑物、公路网运行、港口作业、高铁和旅客列车、邮政快递等重点领域,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确保重大风险管控到位、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坚决遏制和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降低安全事故发生概率。加强对客运枢纽、车、船以及大型交通基础设施的防暴反恐和巡逻防控,指导汽车客运站做好安检工作,保障交通行业重点目标、重要设施、交通枢纽和公共交通工具运行安全。(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管理办、海丰粤运公司、广东潮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东深汕高速公路东段有限公司、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深汕西分公司)
3.加强安全执法。依法从严查处春运期间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非法载人、客车违规异地经营、脱离动态监控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监控外地入汕营运车辆。加强客运场站、公路服务区、高速公路出入口等监督检查,依托科技监管赋能,开展针对春运期间互联网包车违法经营行为的精准执法。聚焦农村客运途经线路、客运场站、渡口等重点区域,加强执法力量投入,重点加强对农村、山区的交通安全管理,加大非法营运等违法运营行为查处力度。强化交通安全警示提示,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及时劝导纠正无牌无证、酒驾醉驾、超员载客、违法载人等行为,提升农村客运安全保障能力。(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海丰粤运公司、广东潮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东深汕高速公路东段有限公司、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深汕西分公司)
4.加强应急保障。针对恶劣天气、安全生产事故和险情、运输受阻、乘客集中聚集等情况,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做好配套运输保障和旅客疏运等工作,严防发生大面积旅客聚集或滞留情况。加强应急力量储备和统筹调度,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能够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迅速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畅通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发布渠道,一旦出现降温、大范围雨雪冰冻等预警,督促道路水路客运企业及时调整运输计划,杜绝涉嫌运输、冒险作业,保障乘客安全有序出行。(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提升春运便民服务品质
1.优化运输服务方式。持续优化售票服务,积极为乘客提供移动终端购票、刷身份证检票等无接触式服务,鼓励采用人脸识别等非接触方式进站,及时增加进站通道和安检通道,优化站内客流疏导组织。积极帮扶老幼病残孕等群体,提供票务协助、候车引导、行李搬运、健康咨询等温馨服务,强化行程中关心关爱。依法依规落实军人、消防救援人员、“三属”、儿童等重点旅客乘车优待政策,提供优先购票、安检、登乘服务,符合条件的享受客票优惠。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公路客运站场、铁路站场等公共场所厕所清洁消毒和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海丰粤运公司、广东潮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东深汕高速公路东段有限公司、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深汕西分公司)
2.开展春运便民服务。组织开展春节期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春风行动,对有集中运输需求的,支持通过“点对点”运输方式保障农民工返乡返岗。组织实施志愿者服务春运专项行动,组织青年志愿者和青年文明号做好旅客引导、宣传和帮扶工作,积极参与各项春运志愿服务活动。加强交通通讯发布和服务监督,及时处理春运方面的群众咨询投诉,并对新闻媒体报道的春运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和妥善解决。(县人社局、县交通运输局、团县委、县总工会、海丰粤运公司、广东潮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东深汕高速公路东段有限公司、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深汕西分公司)
3.提升信息服务能力。充分应用各类出行服务平台,适时发布全县高速公路、国省道通行信息和春运主要方向的客运班车、铁路列车安排以及主要枢纽站场的客票售票动态,及时发布天候变化、运力安排、班次调整、客票余额、道路路况、交通管制等各类信息,引导旅客合理安排出行。各客运站场要确保与省道路客运联网售票平台互联互通和票源共享,为旅客提供便捷一体化的网上购票服务。畅通12345、12315、12328等服务热线投诉举报渠道,解答信息咨询,收集整理利益诉求,采取务实措施协调解决,保证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春运工作领导机构和办公室,制定本地区春运工作方案,统筹部署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各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结合实际开展春运工作演练。充分发挥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属地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协作机制,提升多领域协同管理服务效能,共同做好春运工作。县春运办组织对春运重点地区、重点路段及各地春运准备和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加强值班值守,做好信息报送。春运期间,实行7×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建立“三个一”工作协调及信息报送研判机制(即“一日一报告”“一周一通报”“一周一调度”)。制作春运简报、每日春运信息,及时向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全县春运工作情况;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广东省春运工作规范》做好春运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公安、交通、旅游、卫健、教育、气象、铁路、高速公路等部门加强信息互通,及时共享疫情发展态势、天气预报、弹性休假与错峰放假、高校学生避峰开学、景区预约错峰接待、客流运行和运输组织等相关信息,确保信息传递渠道畅通。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发布、专家解读、典型事例宣传等方式,通过电视、广播、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引导公众理性错峰出行,加强个人防护。统筹利用各种媒体手段,充分发挥“车、船、机、路、港、站”等综合运输春运服务保障窗口作用,及时发布出行服务信息。大力宣传一线干部职工坚守岗位、无私奉献、真情服务,交通运输企业全力保障公众出行和重点物资运输的感人事迹,努力营造综合运输春运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海丰县2023年春运工作职责
附件
海丰县2023年春运工作职责
一、属地职责
海丰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做好属地春运工作。
二、县委宣传部
协调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宣传,加强与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广泛宣传春运政策和工作措施,及时发布春运新闻和相关信息,正面引导旅客有序出行。
三、县发展改革局
督促运输企业、客运站场和收费公路业主等有关单位严格执行交通运输价格政策,加强春运期间客运票价监测。加强春运期间成品油供应监测,会同有关部门重点保障国省道和高速公路加油站的成品油供应。
四、县教育局
通报高校放假时间,统计返乡返校学生数量,协助做好学生团体票发售工作,并做好学生安全出行知识及春运政策的宣传教育。
五、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指导协调各通信运营企业做好春运期间各大客运站场、火车站、码头等重点交通枢纽和区域的通信畅通,并做好在相关场所运营的无线Wi-Fi网络优化工作。
六、县公安局
1.会同交通运输、公路、铁路等部门开展安全保卫防范和治安防控工作,保障交通行业重点目标、重要设施、交通枢纽和公共交通工具安全。
2.会同公路监管部门和高速公路业主单位加强路面监控和交通秩序维护,加大道路主干线交通事故多发和易堵路段以及客运站场、码头等重点场所附近道路的指挥疏导力度,及时处理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保障春运道路安全畅通。
3.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七、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做好异地务工人员返乡返岗预测工作,协助开展异地务工人员春运订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异地务工人员慰问、文体娱乐等活动,鼓励异地务工人员留汕过年。
八、县交通运输局
1.承担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牵头会同各有关单位负责道路水路系统春运工作,协调各有关单位落实专门人员,编制道路水路应急保障预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实行联动执法,加强新闻宣传,做好春运值班,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做好相关信息、数据的统计报送工作。
3.严把行业准入关,强化道路客运、危险货物运输的源头和动态监管,及时查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4.加强水路运输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乡镇渡口现场管理。
5.加强公路和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加大对公路、标志标线、航标、船闸等安全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力度,杜绝因相关安全设施不完善引发安全事故。
6.做好国省道和高速公路路况信息发布工作,引导春运车辆有序出行,并利用现代化手段及时疏导拥堵。
7.指导各级公路监管部门和高速公路业主单位落实雨雪冰冻等灾害应对措施,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提高应对不良天气的能力。
8.保障春运期间收费站畅通。
9.指导高速公路服务区运营管理单位制定合理疏导方案,避免高速公服务区因车辆、旅客较多导致拥堵。
10.指导各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春运服务,主动公开运力、班次、加班、售票等春运信息,及时处理旅客投诉。
九、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加强春运期间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受理旅游投诉,协助开展旅游应急救助工作。
十、县卫生健康局
加强春运期间重点传染病风险评估监测,及时通报重点传染病风险隐患,加强对客运站场、码头等重点场所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
十一、县应急管理局
依法定职责和调查层级牵头做好相关生产安全事故的组织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十二、县市场监管局
加强春运期间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力度,督促运输企业、客运站场和收费公路业主等有关单位落实明码标价工作,做好收费公示,畅通价格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发现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十三、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依职能做好春运相关工作。
十四、县公路事务中心
加强对管辖道路的检修和维护工作,对尚未完工的施工路段抓紧工程进度,确实不能在春运前完工的,提前做好清理疏通,设置护栏和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保障车辆安全通行。
十五、县总工会
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做好异地务工人员平安返乡返岗服务工作,对广大留汕过年职工开展送温暖活动,关心慰问春节期间奋战在一线的工作人员。
十六、团县委
负责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海丰粤运公司等有关单位,组织和指导各地实施志愿者服务春运专项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和青年文明号集体做好旅客引导、宣传和帮扶等工作,积极参与各项春运服务活动。
十七、县气象局
加强与周边县(区)气象部门的春运天气会商,做好春运期间全县和周边县(区)气象预测和通报工作。
十八、县邮政管理办
加强邮政快递业务监管,指导邮政快递企业优化人力运力调配,优化服务流程,畅通邮政快递服务,确保邮政快递业务稳定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
十九、电信海丰分公司、移动海丰分公司、联通海丰分公司
做好春运期间各大客运站场、火车站、码头等重点交通枢纽和区域的通信畅通;配合县春运办、县应急管理局按规定做好春运应急短信的发送工作;做好基于移动信号的春运大数据的分析,并协助有关单位掌握重点场所旅客数量实时变动情况。
二十、海丰粤运公司
1.统筹负责全县粤运各公司春运工作,协调各下属公司落实专门人员,编制春运应急保障预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加强宣传,做好春运值班,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做好相关信息、数据的统计报送工作。
2.科学安排客运班车、城市公交班次,加强衔接火车站列车到发客运,确保春运期间运力充足。
3.做好在岗人员的春运强化培训,提升春运服务水平。
4.提前向社会公布春运售票方案,优先保障异地务工人员和学生团体订票,及时向社会公布余票,积极引导旅客通过互联网购取车票,有效分散车站购票人数。
5.加大客运站站内秩序维护,引导旅客有序乘车及进出站。
6.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通报班车到发、加班、晚点、旅客数量等信息,确保旅客及时疏运。
7.开展多种形式的春运服务,及时处理旅客投诉。
二十一、广东潮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东深汕高速公路东段有限公司、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深汕西分公司
1.负责管辖高速公路春运工作,编制高速公路春运应急保障预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加强宣传,做好春运值班,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做好拥堵情况、相关信息、数据的统计报送工作。
2.加强高速公路巡查养护和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加大对公路、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力度,杜绝因相关安全设施不完善引发安全事故。
3.做好高速公路路况信息发布工作,引导春运车辆有序出行,并利用现代化手段及时疏导拥堵。
4.落实高速公路雨雪冰冻等灾害应对措施,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提高应对不良天气的能力。
5.保障春运期间收费站畅通。
6.提高高速公路故障车辆救援服务、应急处置效率。
7.制定高速公路服务区合理疏导方案,避免高速公路服务区因车辆、旅客较多导致拥堵。
8.开展多种形式的春运服务,主动公开春运信息,及时处理旅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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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公网安备 441521020000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