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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丰县2023年十件民生实事的通知
  • 2023-02-27 16:10
  • 来源: 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海府办函〔2023〕25号

各镇(场、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海丰县2023年十件民生实事》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7日     

 

  海丰县2023年十件民生实事项目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责任单位

主要内容

计划总投资(万元)

2023年计划

资金来源

具体任务

投资计划(万元)

一、推进县城排水排涝设施建设(总投资6360万元)

1

推进海绵城市(一期)建设

县住建局、城东镇人民政府

项目通过管网建设(含雨水、污水管网、泵站及中水回用工程)、道路海绵化改造、河道综合整治、智慧城市排水管理系统以及其他配套工程建设,提升城市排水防涝和雨水吸纳能力

12583

第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城东镇镇区主干路主要污水管设计管径DN800、D600、DN400、DN315等。本次设计包括污水一体化泵站10000m3/d一座、污水一体化泵站2000m3/d二座和污水一体化泵站700m3/d一座。

6360

专项债券资金14191.29万元

二、推进智慧停车场项目建设(总投资1.03亿元)

2

推进县城智慧停车场项目一期一标段工程建设

县住建局

项目通过新建停车场和建设停车楼以及新建充电桩,确实解决缓解县城停车难的问题。

10371

县城新建地面停车场20处、立体停车楼5处,并对路边泊位进行改造,完善停车场配套设施等

10371

专项债券资金10371万元

三、开展优化完善人民出行行动(6个子项目,总投资5.38亿元)

3

南三环海丽大道互通工程

县交通运输局、海城镇、附城镇

拟采用“地道主线+地面辅道”的形式,为南三环下穿海丽大道,地道采用“箱体+U型槽”的形式。道路标准段宽45.8m,路口展宽段宽49.3m,其中,箱体断面全宽20.9m。地道主线设计标准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60Km/h;地面辅道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

42681.67

启动南三环海丽大道互通工程项目建设。

10000

专项债券资金10000万元

★4

海丰经济开发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道路总长度约为2900m,本项目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与通信土建工程、 照明工程和景观绿化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28057.81万元。

28057.81

完成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与通信土建工程、 照明工程和景观绿化工程。

15000

专项债券资金15000万元

★5

海丰县生态科技园教育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县住建局、县投控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县城路网系统,连接生态科技城与教育园区,加快县城经济发展,改善海丰县城的交通环境,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开展群众急难愁盼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5541.93

于2023年10月前完成所有建设项目,实现全线贯通。

17000

专项债券资金17000万元

6

海丰县城北部片区(双桂山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县公用事业事务中心

项目建设道路总长1433米,西起汕尾市委党校海丰校区,东至碧桂园天銮山小区,分1、3号两段道路,其中汕尾市委党校海丰校区门前1号道路长430米,天銮山小区3号道路长1003米,因道路红线宽度设计20米,需退建筑红线5米,拟征地9878平方米。道路设计左右两侧3米宽人行道,中间留14米双向四车道,沿路每间隔40米设置8米高路灯照明设施,每间隔8米设置树池种植绿植树木,全路段建设地下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每间隔15米建设雨水口2个,雨水检查井1座及污水检查井一座。

1822.00

建设并完成该项目

1822.00

专项债券资金1822万元

7

海丰县城北部新区纵三路(莲花东路)

海城镇人民政府

海丰县城北部新区纵三路为新建道路,呈南北走向,南段起点为三环北路,沿着规划线位往北,终点位于规划的北外环路。建设规模规划宽度40m,长度1.4km,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40km/h。

15424.48

完成1号,2号桥桩基/系梁/立柱/预装梁安装;完成全线路基处理/填筑;完成污水/雨水/给水/通信管线施工。

5000

专项债券资金5000万元

8

龙津西路北延线

海城镇人民政府

龙津西路北延线为城市次干路,南起龙津西路,北止于三环北路,规划宽度32米,长度500米。

9051.71

完成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及验收。

5011.71

专项债券资金5011.71万元

四、深入推进城乡绿美惠民工程(总投资1250万元)

★9

推进城乡绿美惠民工程

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

开展造林与生态修复(林分林相优化提升)、推进口袋公园建设,提升森林景观和质量,增强森林碳汇能力,优化城乡绿美生态环境,绿色惠民利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

1250

全县造林与生态修复(林分林相优化提升)0.87万亩;推进建设2个口袋公园。

1104

中央资金188.9万元
省级资金905万元
县级资金10.1万元

五、深入推进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5个子项目,总投资1335万元)

★10

增加健康养老服务机构

县卫健局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解决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需求旺盛,医养资源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满足我县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持续开展医养结合项目建设。

100

按照省资金分配安排,持续增加医养结合机构数1个。

100

省级资金100万

★11

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活动

县民政局

为解决老年人生活缺乏照料,安全缺乏保护,精神缺乏慰藉,失能缺乏护理等问题,实现营造养老、敬老、孝老氛围,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活动项目。

40

新增1个社区(村居)心理关爱项目点,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活动。

40

省、市

★12

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县卫健局

为增强全县老年人健康保障,发现并及时干预健康风险,预防和控制老年人疾病发生与发展,降低医疗费用,提高老年人生命质量,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

850

推进65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健康管理项目,2023年度计划为全县72565名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开展一次健康体检并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的指导,2023年度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1%。

850

省级资金850万元

★13

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县民政局

为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安全性、便利性,不断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方便、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的目标,开展以“地面改造、厨房改造、助浴、助厕、助行”等内容为主的适老化改造项目。

165

为336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

165

省、市、县

★14

推进镇村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

县民政局

为解决养老服务设施不足问题,缓解老年人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实现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开展镇、村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项目。

180

1.计划投入100万元,在全县改扩建2个集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统筹调配资源等多功能于一体的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示范点。
2.计划投入80万元,在全县新建4个集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助餐配餐等功能于一体的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

180

中央资金180万元

六、开展关爱儿童青少年行动(3个子项目,总投资1458万元)

★15

儿童青少年视力监测项目

县卫健局

为解决我县儿童青少年近视低龄化、重度化日益严重的问题,缓解儿童青少年近视早发现象,实现2023年全县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21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监测项目。

138.3595

解决我县儿童青少年近视低龄化、重度化日益严重的问题,缓解儿童青少年近视早发现象,实现2023年全县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21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监测项目。

138.3595

市级资金138.3595万元

★16

实施学校教室灯光改造

县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广东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尾市教育局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汕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汕尾市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改善我县中小学校教室照明环境,降低学生近视发生率,实现2023年全县中小学教室照明100%达标的目标,实施学校教室灯光改造。

1300

对全县公办学校(含幼儿园)2400间教室灯光进行改造。

1300

县级资金1300万元

★17

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综合服务

团县委

打造海丰县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项目,为青少年提供心理疏导、成长指导、法律维权、公益救助等综合服务。

20

1.计划投入10万元,打造建设海丰县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完善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阵地建设和设备配套,为青少年综合服务提供硬件支持。
2.计划投入10万元,对接汕尾市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项目进校园、进社区活动不少于20场次。

20

县级资金20万元

七、开展优生优育服务(3个子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

18

开展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

县卫健局

为解决适龄妇女未及时参与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导致患病风险增高问题,缓解“两癌”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升高态势,实现逐步提高我县适龄妇女“两癌”早诊早治率,保障广大适龄妇女身体健康,开展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

129

为我县5180名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逐步提高我县适龄妇女“两癌”早诊早治率。

129.38

省级资金104.5万元
市级资金12.44万元
县级资金12.44万元

★19

开展新生儿出生缺陷免费筛查

县卫健局

为降低严重缺陷儿和先天畸形儿出生比例,缓解出生缺陷发生的风险,提高人口出生素质和儿童健康水平,开展新生儿出生缺陷免费筛查项目。

371    

为我县4000孕产妇免费提供地中海贫血、唐氏综合征、严重致死致残结构畸形产前筛查,为我县5325新生儿免费提供遗传疾病、听力筛查,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的风险,降低出生缺陷儿比例,提高出生人口的素质。

371

省级资金226.2万元
市级资金72.4万元
县级资金72.4万元

20

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

县教育局

新改扩建2所公办幼儿园(含公办小区配套幼儿园),增加公办学前教育学位840个。不断扩大公办优质学位资源,切实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9000

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含小区配套幼儿园)2所,分别为北部新区幼儿园和附城镇第二幼儿园(园立方幼儿园),新增公办学位840个。

2500

专项债券资金2500万元

八、公路桥梁安全检测和危旧桥改造(2个子项目,总投资799万元)

★21

普通公路桥梁安全检测

县交通运输局

为解决群众出行安全问题,根据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桥梁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对全县普通公路桥梁开展定期专业化检测,确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四、五类危桥数量、状况、分布。

100

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对全县约100座普通公路桥梁进行专业检测,确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四、五类危桥数量、状况及分布情况。

100

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均由市交通运输局统筹。

★22

农村公路危旧桥改造

县公路事务中心

为消除农村公路危旧桥安全隐患,延长桥梁使用寿命和保障安全通行,进一步改善农村道路通行环境,提升道路通行安全水平,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开展农村公路危旧桥改造。

699

对7座农村公路危旧桥进行全面改造(重建2座:后山新桥、联新桥;维修加固5座:上建桥、九龙寨桥、南门桥、石南桥、步雅桥),切实提升农村公路桥梁安全保障水平。

699

省级资金150万元
县级涉农资金220万元

九、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抽检排查(3个子项目,总投资581万元)

★23

加强食品安全抽检

县市监局

为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充分发挥抽检技术支撑作用,提升监管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围绕农村、校园周边、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以及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中大型商超、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集体食堂等重点场所,重点加大对人民群众日常消费量大、关注度高、风险程度高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在全县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450

加强食品安全抽检。按照不低于“每千人6批次”的覆盖量,完成不少于3700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

450

县级资金450万元

★24

加强食用农产品快检

县市监局

为全面排查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隐患,提升监管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对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

113

加强食用农产品快检。在全县15家农贸市场(含超市)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完成农产品快检不低于61200批次(每个市场每月快速检测食用农产品不低于300批次)。

113

省级资金30万元
县级资金83万元

★25

加强药品安全抽检

县市监局

为全面排查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充分发挥抽检技术支撑作用,提升监管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围绕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重点加大对人民群众日常消费量大、关注度高、风险程度高的药品安全监管力度,在全县开展药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18.9

加强药品安全抽检。全年完成135批次药品监督抽检任务,中药饮片7批次以上,注射剂7批次以上,抽检不合格药品处置率需达100%。

18.9

省级资金18.9万元

十、提高困难群体补贴保障水平(3个子项目,总投资1.6亿元)

★26

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

县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为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缓解群众因物价水平、疫情等造成的生活困难,实现社会救助兜底线的目标,开展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项目

16084

全县(不含深汕合作区四镇)25590名低保户,城乡低保标准从月人均924元提高到961元,城镇补差水平从月人均710元提高到739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月人均684元提高到732元,农村补差水平从月人均476元提高到510元。具体提高标准按照省、市文件执行。

16084

中央和省级资金15369万元
市级资金215万元
县级资金500万元

★27

提高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县民政局

为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缓解群众因物价水平、疫情等造成的生活困难,实现社会
救助兜底线的目标,开展提高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项目

3132

按不低于城乡低保1.6倍的要求,全县(不含深汕合作区四镇)2327名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分别从月人均1479元、1095元提高到1538元、1172元。具体提高标准按照省、市文件执行。

3132

中央、省级资金2994万

市级资金41万元
县级资金97万元

★28

提高集中供养孤儿、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县民政局

为解决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缓解孤儿供养金不足,实现“幼有所养”,开展提高集中供养孤儿、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项目

638

全县11名集中供养孤儿生活保障标准从月人均1949元提高到2017元,380名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标准从月人均1313元提高到1359元。

638

中央、省级611万元
市级资金8万元
县级资金19万元

★29

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县民政局

为解决困难、重度残疾人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问题,持续减轻残疾人的经济负担,体现党和政府关怀,开展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项目

3955

全县(不含深汕合作区四镇)5540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从月人均188元提高到195元,9549名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月人均252元提高到261元。具体提高标准按照省、市文件执行。

3955

省级资金2841.3791万元
市级资金334万元
县级资金769.6209万元

★30

资助特殊困难人群参保

县医保局、各镇(场)人民政府

解决特殊人群享受基本医疗服务问题,缓解特殊人群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负担,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开展落实特殊人群资助参保项目。

1226

为全县约35038名本县户籍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以及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对象、脱贫不稳定且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特殊困难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额资助其个人缴费部分。

1226

省级资金1226万元

合计

205493


103878


  注:带★号的项目同时也是2023年省、市十件民生实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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