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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丰县“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23-02-02 16:31
  • 来源: 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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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府办〔2022〕2号

各镇人民政府(场、经济开发区),县各有关单位:

  现将《海丰县“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海丰县交通运输局联系。  

 

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日   


海丰县“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创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公布2022年度“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交办公路〔2022〕83号)及《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8﹞36号 )的有关要求,推动我县全面成功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开路先锋”使命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深化改革、探索创新,以人为本、惠及民生的原则,以推动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为目标,以落实各级决策部署、提升治理能力、优化路网体系、健全管养体系、完善运输体系、增强群众获得感、强化示范引领、提升信息化、强化安全保障为重点,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突出问题,完善政策机制,更加注重质量效益。一体化融合、创新驱动,构建便捷顺畅、经济高效、绿色集约、智能先进、安全可靠的现代化高质量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县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交通保障。

  二、总体要求

  力争通过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水平和运输服务品质大幅提升,建立组织保障到位、技术标准规范、监管体系有力、运转功能高效的农村公路体系。基本实现我县农村公路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畅通舒美、安全便捷、智能高效、绿色低碳的目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提升效果明显。

  三、工作目标

  (一)增强政治站位,全面落实政府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抢抓机遇不断提升农村公路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交通基础设施对乡村振兴的先导先行作用,全面完成“四好农村路”建设任务,为助力建设交通强国、服务乡村振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

  (二)加强规划引领,全面优化我县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抢抓广东省建设交通强省的重要机遇,按照谋划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总体思路,重点结合产业园区、特色农业基地、特色小镇、乡村旅游景区景点、美丽乡村及城乡客运等项目建设,不断加强农村公路项目储备,推进“四好农村路+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海丰县滨海生态乡村振兴示范带、海丰县湖光山色乡村振兴示范带、海丰县鹭影禾香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加快“四好农村路”提档升级,不断完善海丰农村公路网结构,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三)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提高管养水平。扎实深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明确相关部门、镇级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责清单,落实县、镇、村各级责任,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力、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路长管理体系。加强路政执法工作,保障道路安全畅通,路域环境优美整洁。

  (四)提高农村公路服务水平,增加群众出行满意度。健全县农村客运公交及物流服务体系,确保建制村通客运率达到100%,保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AAAAA级以上,县、镇、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实现全覆盖。进一步优化城乡客运服务,积极推进“多站合一,一站多用”的镇(场)运输服务站建设,实现农村客运可持续稳定发展。

  (五)增强创优意识,发挥示范作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比、学、赶、超的创建氛围,通过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整体推进全县“四好农村路”建设。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建好农村公路

  一是明确建设任务。重点推进县道网改造、国省道路网联结、通建制村单改双,加快危旧桥改造等,2023年完成农村公路提档升级22公里,其中4.7公里纳入海丰县2023年十大民生实事,完成23年农村公路桥梁维修加固7座,保障农村公路桥梁安全运行。

  二是优化建设模式。针对农村公路项目规模小、数量多、线路分散等特点,采取打包设计的模式,统筹推进设计审批、预(概)算审核等工作,缩短基建程序耗时,加快项目实施。

  三是严抓质量管控。新改建农村公路项目质量监督覆盖率100%,建设质量满足相应等级公路技术标准,项目一次性交工验收合格率100%。

  四是规范项目管理。加强指导监督工作,加大农村公路项目宣传力度,严格落实“三同时”、“七公开”相关要求,积极吸纳沿线群众参与建设,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内业管理,按工期计划完成建设,争取做成一批农村公路“样板”工程。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财政局、水务局、应急局、公路事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各镇(场)人民政府】

  (二)全面管好农村公路

  一是健全管理体制。深化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管理机制,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明确县、乡、村各级责任,更新“路长制”信息公示牌,加强农村公路管理。

  二是治理路域环境。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清理路域内垃圾杂物、建筑材料和非公路标志,整治取缔“马路市场”,逐步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以创建“整洁、美观、文明、有序”的农村公路环境面貌为目标,强化社会监督,将“爱路护路”纳入村规民约,形成农村公路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林业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公路事务中心、各镇(场)人民政府】

  (三)全面养护好农村公路

  一是完善养护体系。建立健全“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公路管护体制,强化各相关单位对农村公路管护主体责任,真正实现有路必养,全县1324.935公里农村公路(县道224.102公里、乡道499.45公里、村道601.383公里)列养率达到100%。

  二是加大养护力度。加强公路巡查和排障力度,开展路肩整修、路面坑槽修补、桥涵边沟疏通、桥梁病害处置、公路绿化美化等日常养护工作;积极开展预防性养护,通过“早养护、早投入”,实现“寿命长、通行畅”;有序推进养护工程建设,推行大中修养护工程专业队伍施工,及时修复灾毁、水毁路段。

  三是推行自动化检测。推进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自动化检测评定,在2022年完成路面技术状况自动化检测的基础上,2023年再完成350公里农村公路路面的自动化检测工作,到2024年实现具备检评条件的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覆盖率达到100%。

  四是保障养护资金。全面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巩固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日常养护总额达到“1053”标准(县、乡、村道每年每公里投入不低于10000元、5000元、3000元),养护资金不足的由县财政予以全面保障,确保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足额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公路事务中心、各镇(场)人民政府】

  (四)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

  一是完善运输网络。推动全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建设,完善村镇道路客运网络,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客货并举、运邮结合”总体思路,加快完善农村公路运输服务网络,实现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100%,推进“多站合一、一站多用”乡镇综合交通运输服务站。

  二是加强运营管理。健全审核机制,严格按照规则对新增农村客运班线进行审核。建立农村客运(含通乡、村公共电车)政府购买服务或运营补贴机制,相关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强化司乘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养;推动农村客运优化提升,推广公交化经营,推广新能源公交车,完善农村客运班线上使用移动支付,做到便民惠民。

  三是强化安全监管。通过引进新设备、创建新体系、对接高标准等举措,合理规划班车运行路线以提高客运线路的覆盖率,监测行车速度以提高客运班车到站的准点率,实施班车视频实时传送等手段监控车辆运行及司乘人员服务等内容,重视安全预警及司乘人员安全教育,通过种种措施将客运信息化及安全监管落实到位,普及更广大民众,确保客运高效安全。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大队、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邮政办、各镇(场)人民政府】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3年1月至2023年2月)

  根据示范县创建要求,组织人员对全县农村公路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分析各项创建指标存在的差距,重点做好农村公路路况调查和安全环境调查。

  (二)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3月)

  组织开展农村公路专题宣传活动,展示全县农村公路发展成就,进一步提升社会知晓度,争取社会各界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加大创建业务培训,统一创建认识,明确创建标准及要求,提高创建效果。

  (三)集中创建阶段(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

  针对计划内容积极有序推进实施,各参与创建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工作质量。同时,要加强检查调度,及时汇报,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努力实现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总体要求。

  (四)自查迎检阶段(2023年6月)

  实施过程中,根据时序进度稳步推进,加强日常管理,保证创建效果,对发现不足的进行整改完善。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对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形成经验示范文件,并向上级部门提出验收申请,认真总结创建经验,形成完善资料,迎接检查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海丰县“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密切协作,全面抓好“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各项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四好农村路”创建的重大意义,全力配合做好创建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加快完善县财政投入和多渠道筹措相结合的农村公路资金筹措机制,加大财政投入,统筹各项资金,保障“四好农村路”建设、养护及自动化检测等工作顺利开展。县财政部门对农村公路建设予以大力支持,对示范带、美丽农村路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完善“以奖代补”政策,发挥好“一事一议”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四好农村路”创建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宣传车及制作永久性宣传标语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广泛宣传创建意义及工作成效,总结推广有创新、能带动、可复制的经验做法,不断增强农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爱路护路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监督考核。县人民政府将“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县政府办督查办股和“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监督考核工作,重点对责任落实、资金投入、建设质量、管养效果、工作进展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通报。

  附件:海丰县“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海丰县“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为切实加强海丰县“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县政府决定成立海丰县“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范秉康 (县政府)

  副组长:李廉清 (县政府)  

  黄宽铭 (县政协、县交通运输局)

  成  员:彭轶翔 (县政府办公室)

  罗初有 (县政府办公室)

  陈文斌 (县委宣传部)

  林瑞清 (县财政局)

  林国义 (县农业农村局)

  陈志明 (县发展和改革局)

  刘加惠 (县林业局)

  戴国钦 (县自然资源局)

  庄恭健 (县应急管理局)

  郑增城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林日盛 (县水务局)

  吴智传 (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

  叶克练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陈远钦 (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叶  标 (县交通运输局)

  郭毅刚 (县公路事务中心)

  刘世雄 (县供电局)

  褚卓然 (海丰邮政管理办公室)

  黄艳阳 (海城镇人民政府)

  曾飞振 (附城镇人民政府)

  黄荣政 (城东镇人民政府)

  叶军声 (梅陇镇人民政府)

  何义权 (可塘镇人民政府)

  张志刚 (公平镇人民政府)

  蔡丽燕 (联安镇人民政府)

  刘锦琪 (赤坑镇人民政府)

  郑光古 (黄羌镇人民政府)

  施国标 (陶河镇人民政府)

  李丽旋 (平东镇人民政府)

  江汇糠 (大湖镇人民政府)

  古日昌 (汕尾市国有黄羌林场)

  庄秋红 (广东农垦梅陇农场有限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黄宽铭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叶标、罗初有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交通运输局,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县政府办:负责统筹调度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的进程,负责做好创建工作督导检查,推动各单位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新闻报道和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建好、管好、护好、营运好等各项工作。认真履行县“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职责,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的有关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的经费保障,做好农村公路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及拨付工作;筹措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确保配套到位。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路沿线卫生、路宅分家、路田分家等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农村公路和运输场站建设等项目的立项审批、概算审核、招投标核准等相关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加强公路两旁林地管理,对乱砍滥伐林木、未批先占林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加大对农村公路沿线绿化美化建设的项目扶持力度,指导主体责任单位做好建设规划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协助完成“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相关项目的建设规划及用地手续批复;严格控制公路红线区内的建房占地审批;督促各乡(镇)开展路宅分家、路田分家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农村公路道路安全生产进行监管,对自然灾害隐患点进行治理。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城市规划区内公路沿线乱搭、乱建行为的整治措施,依法查处私搭乱建各种违章建筑物的行为,切实改善城乡居民人居环境;加强市政化道路的养护管理,提升城市路容路貌。

  县水务局:对农村公路改扩建、危桥改造等建设项目优先办理,精简手续,同时,筹集资金用于修建农村公路边缘灌溉沟渠。

  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负责对需办理环评手续的农村公路改扩建、危桥改造等项目优先办理,做好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配合做好农村旅游公路沿线规划和旅游服务设施的建设。

  县公路事务中心:负责做好县道的日常养护管理、维修工作,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危旧桥改造。

  县供电局:配合做好农村公路、危旧桥改造项目电力迁改工作。

  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完善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联合交通等部门做好治超工作,依法打击非法运输等涉路违法行为。

  海丰邮政管理办公室:做好邮政快递行业管理工作,配合提供“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相关材料。

  各镇(场)人民政府:负责配合做好“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严格按照要求落实辖区内“路长制”工作,指导做好辖区内乡、村道日常管理养护工作,积极开展辖区路域环境治理,制定爱路护路村规民约,切实保障群众安全畅通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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