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黄江河流域重点一级支流日兴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工作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海丰县黄江河流域重点一级支流日兴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2.建设单位:海丰县公平镇人民政府
3.项目建设范围与规模:恢复水生植被面积40000平方米,建设尾水人工湿地1座,建设面积45亩,提升泵站1座,补水管道1900米,生态补水量20000立方米/天,建设溢流污水原位净化槽5台等。工程总投资初步估算为3896.14万元。施工地点为日兴河镇区2公里河段、公平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口旁现有水塘、溢流口原位治理。
4.总投资约为3896.14万元。
5.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建设是海丰县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必然要求;是促进海丰县城镇绿美生态建设的重要路径;是海丰县提升黄江河及日兴河水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对海丰县人民群众美好生态环境需求的切实响应。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主要事项
本项目建设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为受本项目建设影响的镇、村委会,及受本建设项目影响的居民和相关单位。
(一)项目社会稳定关注重点:
1.本项目施工对交通及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2.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弃物等环境污染问题;
3.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人员安全。
(二)拟采取的主要风险防范措施
1.严格施工管理,制定预防措施,并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在施工期间不发生任何影响交通、居民生活的事件;
2.制定有效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及运行期严格执行,确保项目各项环境影响均在国家相关标准之内;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遵循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的标准,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保障人员安全。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建设期间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态度、意见和建议;
2.公众利益诉求;
3.提出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形式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受委托咨询单位反映,表达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咨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受委托咨询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四、公示单位
1、建设单位:海丰县公平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公平镇新兴中路6号
联系人:黎主任
联系电话:13924695448
2、受委托咨询单位:锦辉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17718390929
锦辉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2月5日
网站支持
当前位置:
2026-02-06 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