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镇委[2017]38号关于刘海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
刘海生同志任海丰县海城镇维稳办主任,免去其海丰县海城镇计生办副主任职务;
吴晓锣同志任海丰县海城镇经济办主任,免去其海丰县海城镇农业办副主任职务;
李丽旋同志任共青团海城镇委书记;
彭秋娴同志任海丰县海城镇党政办副主任(正股级);
邱明慧同志任海丰县海城镇经济办副主任;
陈志华同志任海丰县海城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刘素娟同志任海丰县海城镇文化服务中心副主任;
钟家崇同志任海丰广东莲花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副主任,免去其海丰广东莲花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林管股股长职务;
陈惠玲同志任海丰广东莲花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办公室主任;
吕俊宇同志任海丰广东莲花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林管股股长。
中共海丰县海城镇委员会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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