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镇委[2018]5号关于免去柯东妮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
免去柯东妮同志妇联主席职务;
免去谢秋萍同志共青团副书记职务(保留正股级)
中共海城镇委员会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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