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镇委〔2022〕22号 关于许思敏同志挂职的通知
关于许思敏同志挂职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办公室(部门):
根据《关于“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志愿者到镇级团委挂职团干部的通知》,经镇党委研究同意:
许思敏同志挂任共青团海城镇委员会副书记,时间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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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7 0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