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海丰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海丰老县城骑楼文化保护及旅游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海丰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3.项目建设范围与规模:中山中路起于人民东路,向东终于龙津西二路,沿线与町仔街交叉,道路全长约为295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电力工程及其它配套工程等。其中:道路改造工程,总长约295米;给水改造工程,总长约321米;雨污水改造工程,雨水管总长约301米、污水管总长约301米;电力通信工程,通信、电力管延骑楼两侧;建筑工程立面改造工程,中山中路两侧第一排建筑,以及东侧三栋楼,共计80栋。
4.总投资约为4723.03万元。
5.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建设是海丰县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是促进海丰县旅游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推进海丰县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是深化海丰县文旅融合发展的需要;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措施。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主要事项
本项目建设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为受本项目建设影响的镇、村委会,及受本建设项目影响的居民和相关单位。
(一)项目社会稳定关注重点:
1.本项目施工对交通及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2.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弃物等环境污染问题;
3.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人员安全。
(二)拟采取的主要风险防范措施
1.严格施工管理,制定预防措施,并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在施工期间不发生任何影响交通、居民生活的事件;
2.制定有效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及运行期严格执行,确保项目各项环境影响均在国家相关标准之内;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遵循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的标准,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保障人员安全。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建设期间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态度和建议;
2.公众利益诉求;
3.提出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形式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受委托咨询单位反映,表达对本项目社会维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受委托咨询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四、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海丰县海城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广富路
联系人:韦同志
联系电话:159 0011 8207
邮箱:3911721830@qq.com
2、受委托咨询单位:润峰工程咨询(汕尾)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汕尾市城区南侧和顺村百合苑C栋7号三楼301
联系人:戴工
电话: 135 0922 6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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