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2025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资格的9名退役士兵列入政府安排工作范围,安置方式采取“量化评分”的办法排序选岗安置工作,同等分数的人员进行现场抽签定先后顺序。为确保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者,可在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或优抚安置就业创业股反映。有关部门将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和依法处理,举报或反映情况必须实名通过来人来信方式进行,不接受匿名举报或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七天:2025年6月21日至6月27日。
联系电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0660-6286833
优抚安置就业创业股:0660-6692561
公示名单:
2025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资格的退役士兵(公示顺序按初步认定分数排序)。
1、蔡生利,男,海丰县海城镇人,2008年12月至2024年12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73091部队服役,量化评分数:79.65分。
2、兰超,男,湖北省襄阳市西樊城区人,随妻户口易地安置,2011年8月至2024年12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94032部队服役,量化评分数:61.8分。
3、刘杰锋,男,海丰县联安镇人,2012年12月至2024年12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32728部队服役,量化评分数:55.6分。
4、张宇航,男,湖北省天门市人,随妻户口易地安置,2008年12月至2024年12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92384部队服役,量化评分数:55分。
5、余建文,男,海丰县赤坑镇人, 2012年12月至2024年12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32716部队服役,量化评分数:51.2分。
6、李威德,男,海丰县城东镇人,2012年12月至2024年12月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桂林支队执勤一大队服役,量化评分数:48.5分。
7、施立泰,男,海丰县大湖镇人,2012年12月至2024年12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31627部队服役,量化评分数:42.9分。
8、陈海泉,男,海丰县平东镇人,2012年12月至2024年12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31633部队服役,量化评分数:39.9分。
9、林俊雄,男,海丰县附城镇人,2012年12月至2024年12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32705部队服役,量化评分数:37.5分。
为确保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现将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资格的9名退役士兵予以公示。
海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