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局拟批准海丰县文丰体育活动中心项目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
海丰县文丰体育活动中心
二、项目概况
(1)名称:海丰县文丰体育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2)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海丰县海城镇莲花桂望管区
(4)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万元),
占地面积34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5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一个农家庄,两个足球场,两个游泳池,一栋两层的餐厅楼,一栋十二层的酒店客房及其他配套设施。
三、评价单位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项目环境影响
(一)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影响主要包括施工期内噪声、施工扬尘、废水、废渣等方面的影响。
(二)项目运营过程中的环境影响主要来源于备用发电机、空调主机、水泵、风机等机电设备运行时噪声;餐饮含油废水和顾客、员工生活污水;厨余垃圾、顾客及员工生活垃圾;厨房产生的含油烟废气和备用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废气等。
五、主要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距离防护等措施,控制施工噪声污染。2、采取洒水作业,密闭、围挡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3、设置隔油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隔油沉沙处理。4、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充分用予回填,不能回用的运到市政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二) 营运期:
1、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顾客及员工生活污水通过三级化粪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2、备用发电机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通过集烟管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厨房油烟废气经静电除油烟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3、备用发电机、空调主机、风机等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隔音、降噪、减震等措施进行处理。4、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油脂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通过设置废弃物收集点,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六、公示期限:本项目环保审批公示时间为7天(自2016年1月26日至2016年2月1日)。
七、意见反馈方式:如对该项目持有异议者,可于公示期内向海丰县环境保护局反映或投诉。
地址:海丰县城二环北路牛黄山行政小区 邮编:516400
联系电话:0660-6869600 邮箱地址:763340533@qq.com
联系人:陈先生
海丰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1月26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