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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G236线(原省道S242线)公平穿镇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 2017-08-11 10:02
  • 来源: 本站信息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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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规定与要求,海丰县公平镇人民政府委托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对国道G236线(原省道S242线)公平穿镇段改建工程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对国道G236线(原省道S242线)公平穿镇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环评信息公示,向公众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该简本详见本文的链接地址,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为使本工程的建设尽可能的趋利避害,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工程名称:国道G236线(原省道S242线)公平穿镇段改建工程
      建设地点:位于海丰县公平镇,起于国道G236线(原省道S242线)公平镇十三坑村,沿预留44米大道穿越公平镇镇区,终于桔仔园村附近接现状国道G236线(原省道S242线)公平至城东段;
      工程性质:新建/改建(K152+950-K155+250与K156+880-K158+450为新建,K155+250- K156+880为利用现状预留44米大道改建);
      工程总投资:总投资15001.67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38万元(含生态绿化工程),占总投资的11.6%;
      工程规模:全长5.5km,其中起点与终点新建段长3.87km,预留44米大道改建段长1.63km。标准路基宽度44m,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60km/h。
      二、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1)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桥梁施工废水以及施工机械冲洗废水;(2)施工产生的机械噪声;(3)来自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沥青路面施工时产生的沥青烟以及运输车辆的尾气;(4)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以及建筑垃圾;(5)地表植被损失和破坏等
环保措施:(1)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租用沿线居民住宅,施工生活污水依托公平镇现有污水处理收集处理设施处理,桥梁施工废水在日兴河一侧设置沉淀池处理,公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附近的施工现场设置集水沟与沉淀池;(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以及施工程序;采用液压的施工方式,减少使用气压施工;施工场地四周设立声屏障、选用低噪声设备;(3)施工现场标准化围蔽、临时道路路面硬地化、洒水湿法抑尘、车辆出场时要清洗,对机动车运输过程严加防范,以防洒漏,长期裸土进行覆盖或绿化;在沥青路面铺设中,控制沥青的温度;(4)施工表土全部回用做绿化用土;筑路垃圾集中堆放、并建立防护带;运输车辆加盖遮布,出工地前做好外部清洗,沿途不漏泥土、不飞扬;施工现场设置垃圾收集装置,需定期收集运走;(5)生态恢复;加强边坡绿化生态防护;合理选择线路走向。
      三、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1)路面径流和桥面径流产生的影响;(2)交通噪声;(3)汽车尾气;
      环保措施:(1)在拟建道路两侧建排水沟、雨水管隔一定距离设置沉砂池;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路面雨水径流应通过涵洞、管道引至市政雨水管网排放;(2)居民点处安装隔声窗、靠近自然保护区路段设置声屏障、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和绿化建设;在敏感点路段限制行车速度,设置禁鸣标志;(3)路面应及时保洁、清扫、洒水,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加强交通管理,保障交通形势畅顺等;(4)车洒落固体废物及绿化垃圾定时进行清扫收集。
      四、环境风险评价
      本项目的最大可信事故为项目沿线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引起的危险化学品泄漏,经过后果预测,本项目危险品泄漏的风险概率最大值出现在2032年日兴桥约0.0000200次/年,最小值出现在2018年日兴桥约0.00000606次/年。
      本项目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后,对道路沿线大气环境及居民会造成一定的影响,还可能对市政基础设施产生破坏、对其跨河水体造成污染,应加强道路运输的风险防范措施,提高其应急能力,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污染控制重点是控制施工期间机械设备噪声、扬尘等对周围敏感点带来的影响,减轻机动车噪声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以及控制营运期道路机动车尾气排放。影响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修建完成后,交通噪声会对周围敏感点造成一定程度影响,经采取相应措施后,可以将其对敏感点的影响程度降至最低。项目沿线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引起的危险化学品泄漏的几率是极低的,在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后,风险是可以接受的。建设单位要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切实执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完全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国道G236线(原省道S242线)公平穿镇段改建工程是可行的。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和相关资料查阅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可登陆http://www.gdhf.gov.cn下载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直接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获取查阅。可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或面谈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丰县公平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海丰县公平镇新兴中路
      联系人:陈先生、曾先生   电话:0660- 6632204
      传真:0660-6635616       Email:hfgpdzb@163.com
      2、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棠下二社涌西路69号
      联系人:马天行            电话:020-38737645
      传真:020-38737651       E-mail:646588832@qq.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本工程可能造成直接、间接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有兴趣的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反映个人或单位意见,同时请留下联络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进行进一步的沟通和意见反馈。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海丰县公平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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