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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海城镇莲花山卫生院改扩建及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17-08-23 16:32
  • 来源: 本站信息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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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批准《海丰县海城镇莲花山卫生院改扩建及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8月 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海丰县城二环北路牛黄山行政小区,邮编:516400
      联系电话:0660-6869600
      传    真:0660-68163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海丰县海城镇莲花山卫生院改扩建及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海丰县海城镇莲花山卫生院
建设地点: 海丰县莲花山总寮莲中路15.1号
环评机构: 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1934平方米,现有总建筑面积951平方米,院内开设有内科、外科、中医科及预防保健室等科室,设置病床数7张。本次改扩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2F门急诊综合楼面积651平方米;拆除D级危房预防保健室,扩建3F住院医技综合楼1329平方米,以及配套建设院内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院内绿化等。项目建成后,总建筑面积为1980平方米,医院总床位达36张。项目总投资514.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施工期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废水经隔油隔渣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工序;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遮蔽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控制施工噪声污染;及时、分类清理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回用的充分予以利用,不能回用的运到市政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2)医疗废水经预处理、氧化、消毒等工艺处理后达标排放。
(3)废水处理站臭气通过采取生物除臭和加强周边绿化等措施降低恶臭影响。
(4)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备用发电机房、水泵、风机等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排放噪声。
(5)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委托有医疗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6)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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