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部令第35号,2015年9月1日实施)有关规定,对汕尾市海丰县公平水库清淤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汕尾市海丰县公平水库清淤工程
(2)建设单位:海丰县公平水库管理局
(3)建设地点:公平水库清淤工程位于汕尾市海丰县公平水库库区内古河道的西坑河与黄羌河,西坑河治理范围包含主河道6.6 km,支河道3 km,黄羌河治理范围约5 km。
(4)建设规模及内容:清淤范围主要为库区内古河道的西坑河与黄羌河,西坑河治理范围包含主河道6.6 km,支河道3 km,黄羌河治理范围约5 km。总清淤量为200万方,分五年进行。第一和第二年主要清理西坑河主河道。第三年清理西坑河支河道1、支河道2。第四和第五年主要清理黄羌河主河道。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丰县公平水库管理局
地 址:汕尾市海丰县公平镇公平水库
联系人: 戴先生
联系方式:hfgpsk@163.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606号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棠下二社涌西路69号(天辉商业大厦801室)
联系人:廖小姐
联系电话/传真:020-38737651
Email:znaqhnfgs@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
(2)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调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通过调查项目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项目建设过程中和运营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
五、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主要影响因素为生产废渣、生活垃圾、机械噪声、施工扬尘、工程废水、生活污水等。工程运行期间对环境几乎无影响。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海丰县公平水库管理局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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