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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人民政府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2018-01-05 15:27
  • 来源: 县法制局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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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海丰县各级行政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认真落实上级党政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多措并举,真抓实干,努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1.认真开展行政审批改革,切实做好简政放权工作。2013年至2015年我县共分两批对全县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调整,《海丰县人民政府2013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和《海丰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2015年),两批共取消事项310项,转移8项、委托管理2项,调整为日常管理事项18项,整合优化11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8项。2017年,在前期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基础上再取消调整45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取消15项,调整为其他职权的30项,并于2017年9月15日以县政府名义正式对外公布《海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7年海丰县行政审批改革事项目录〉的决定》。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进一步优化各政府部门的职能,提高我县行政工作的效率。  

2.大力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根据省、市关于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的精神,我县编制并公布了《海丰县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6年版)》,规范了行政许可事项及子项设置。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全面梳理规范审批要素,优化再造审批流程,细化量化裁量标准,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并录入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录入模块;目前,实体办事大厅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实行综合窗口受理建立了“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镇、村两级公共服务站已基本建成,下一步将加快推进线上线下的融合,建设覆盖县、镇、村三级的审批办事体系,全面规范行政审批权力运行,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  

3.积极部署“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根据《广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求对要求基层开具涉及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证明(盖章)事项底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粤机编办函2017〕319号要求,我县作为汕尾市选取的样本县,认真开展意见征求工作,及时将文件转发至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卫计局等单位,意见已于9月19日汇总上报市编办接下来,将围绕解决烦扰群众的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清理规范涉及群众创业办事各类证明,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砍掉一批证明事项,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  

二、提高行政决策能力,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我县坚决执行重大事项听证制度、重大决策合法性论证及评估反馈制度、大宗行政采购公开招标等制度,并定期对上述制度进行修订,使其能够适应我县实际,更好的服务我县规范行政决策。上述制度规定:凡政府较大的事务都必须通过常务会议集体决策,听一听班子成员的意见、听一听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凡是涉及民生的重大事务在通过常务会议集体决策之前,先经过听证程序,听听社会各方意见。县法制部门列席每一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对政府各项决策把好法律关,同时,要求县政府各类通告、公告、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等都经过县法制部门审核,充分发挥县法制部门在政府决策中的法律参谋和顾问作用,规范政府行政决策行为、依法依规履行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按照上级要求,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或者作出决策。设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目前,县法制局已加挂了海丰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牌子,聘请3名执业律师担任县政府法律顾问,初步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  

三、加强行政执法管理,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1.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与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按照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要求,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实现网上考试,2017年7月县法制局组织首批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网上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并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2.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通过集体举行公共法律法规培训方式或利用颁发行政执法证开小会的方式,向行政执法人员宣传持证上岗、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重要性,强调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为民,违法必究”工作原则  

3.加强行政执法情况监督。通过抓汇报和案卷评查,全面了解全县行政执法情况,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要求全县各镇(场、经济开发区)人民政府、各行政执法单位首先进行自查,上报2017年度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总结2017年度本单位行政执法案卷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以后工作措施;再由我县法制部门进行评查总结,将评查结果、整改意见反馈给被评查单位。  

四、加强法制宣传和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素质  

1.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促进依法行政。领导干部是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完成党的历史任务的骨干力量。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保证,是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我县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增强依法执政和运用法律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一年来,县政府领导干部为发挥表率作用,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中心组学法和届中述职报告依法行政制度,坚持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多次常务会议前安排30分钟时间,由各职能部门领导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对相关法律进行讲解授课。县委党校分期分批组织全县公务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以及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全面落实国务院、省关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会议精神。特别是在9月14日邀请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处副处长曾洁同志给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讲解新修订的《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使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水平得到了提高。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有力促进全县干部自觉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习惯,同时,带动广大群众增强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在全县中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  

2.坚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强化群众法治意识。为增强全县人民的法律意识,我县坚持把法制宣传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通过报纸、短信、网络、有线电视、横标等多种形式大力进行宣传。一年来,县司法局通过进社区、进学校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大大增强全县人民的法律意识。我县还通过电视、网站等媒体,出动宣传车、悬挂标语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之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五、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提高政务信息透明度  

1.重视信息公开负责人责任制落实。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在县政府办设立信息股,各地各部门相应确定政务信息公开负责人,主要负责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度、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工作。  

2.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各地各部门在办事大厅最显眼的地方专门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开各股室的主要职能,并公开办证、办事程序、材料要求等,设立公开举报电话,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在公共场所设立大型信息公告栏,建立党政信息网,要求全县各行政机关的规范性文件、公告、通知等文件和行政事务信息必须在公告栏、党政信息网和海丰报等公开发布。  

3.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机制。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编制和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严格执行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规定。  

六、完善化解行政纠纷矛盾机制,促进和谐平安海丰建设  

1.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工作除坚持依法、公正、公开外,着重强调有错必纠、便民利民的原则,对公民的复议申请坚持当天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坚持当天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努力营造良好的行政复议环境。在审查行政复议案件的过程中,我县办案人员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和有错必纠的原则,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予以办理,确保做到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案件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一年来,共受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14件,结案14件。按结案形式分:维持8件,驳回申请1件,撤销1件,终止审理3件,其他1件,充分发挥了我县政府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监督作用。  

2.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面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县政府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县相关部门积极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坚持以构建和谐干群关系为出发点,认真对待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按照办案程序和时效积极应诉。为更有效的协调处理政府职能部门与各原告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县相关单位的法制工作人员加班加点,积极搜集相关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材料和法律依据,研写行政答辩状,准备各种庭前材料,积极上庭应诉。一年来,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1件,其中法院已审结的16件,县政府胜诉13件,胜诉率81.25%,较好地维护了县政府的合法权益和权威。  

七、完善行政监督机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自觉接受权力机关监督。坚持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积极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询问、质询和执法检查工作,认真按时办结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并通报了办理情况。一年来,共办理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22件,县人大代表意见、建议42件,全部已及时答复有关人大代表。  

2.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始终为县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营造宽松的政治氛围,畅通民主监督渠道,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办理政协委员的提案,并通报了办理情况。一年来,共办理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28件,县政协九届一次、二次会议委员提案60件,涉及建设城市公共设施、加强治安管理、整合资源发展海丰旅游业等内容。  

3.自觉接受社会舆情监督。通过来信、来访、网络舆情等方式了解群众的呼声,自觉接受新闻舆论和群众监督,党政领导亲自阅批重要的群众来信,对在新闻媒体报道和回应各方面反映的重大问题,有关部门积极主动地查处和整改并向社会公开。  

八、2018年度工作设想  

回顾一年来所做的工作,我县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和差距:一是个别行政执法部门对依法行政的认识还不十分到位,法治观念有待增强。二是有些部门程序意识不够强,个别事项的办理程序欠严谨。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不够完善、公开力度不足。四是法制部门事多人少,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2018年,我县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重点针对制约企业生产经营、投资创业创新等事项,加大取消力度,更好地向市场和社会放权。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执照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原则,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提高清理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  

(四)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重研究制订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全员网上考试、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五)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重点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  

(六)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着重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及时有效化解官民矛盾纠纷。  

(七)建立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部门普法责任。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  

(八)加强法制机构和人员配备建设。认真落实省编委《关于加市县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确保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人员配置和工作任务相适应。  

(九)切实做好迎接省市关于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  

  

  

  

  

海丰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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