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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自家栽种的林木随便砍?
  • 2024-11-26 16:03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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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案情简介

  2024年3月,黄羌镇执法人员在外出巡查时发现一小片桉树被砍伐。经核查,该片桉树林所有者张某承认没有申请砍伐许可证,自认为那是自家山地、自己管理的树木,没有想到法律有明文规定需要报批。

  黄羌镇执法队经审查认定,张某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任意采伐其本人所有的林木,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鉴于张某态度端正,且所种桉树受到台风自然天气影响,砍伐的林木蓄积小,决定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决定对张某处3600元罚款,并责令其限期补种。

  二、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

  农村集体林地的林地所有权为集体所有,承包林地的村民享有林地经营权和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但作为森林资源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林木、林地,不得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和毁坏森林、林木、林地。

  三、释法说理

       个人种植的林木,在所有权上归属个人,但也是国家森林资源的一部分,砍伐也要讲“规矩”,个人有权决定采伐林木,但必须依法依规办理采伐手续后实施采伐作业。

  滥伐林木不仅损害了林木本身,也降低了森林的生态调节功能。如确需因生产、生活砍伐的,在采伐树木之前,一定要详细了解好相关政策法规,向林木所在地区林业管理部门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切不可因为无知而触犯法律,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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