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海丰县黄羌镇 > 政务公开 > 其他 > 通知公告

海丰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中秋、国庆节期间严禁在县城中心区和梅陇、公平镇所在地禁燃区域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通告

  • 2024-09-25 11:29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分享到:

1080724.jpg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