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合作区拓展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等的规定,海丰县梅陇镇人民政府已委托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深汕合作区拓展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海丰县第四污水处理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的名称及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深汕合作区拓展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位于海丰县梅陇镇下寮村东侧,大液河以北。
项目基本情况:深汕合作区拓展区污水处理厂总用地红线面积约8.77公顷,其中一期用地约4.97公顷,位于总用地红线南侧。服务范围主要为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天星湖新城,服务面积约33km2。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总规模8万m3/d,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设计规模为3.8万m3/d,远期根据发展情况适时启动远期扩容。项目出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中较严者,其中,氨氮指标参考《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执行,即1.5mg/L。尾水排入大液河。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丰县梅陇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汕尾市海丰县梅陇镇梅北大道
联 系 人:刘远辉
联系电话:0660-6651414
电子邮箱:2995738675@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35号广东环保大厦4楼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83514617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单位和个人若对本项目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公众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反馈,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出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并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海丰县梅陇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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