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梅陇镇首饰加工行业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第一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的相关规定,为了让公众充分了解和支持海丰县梅陇镇首饰行业的健康发展,现就本次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环境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告,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海丰县梅陇镇首饰行业区域环境影响评价
(2)实施单位:海丰县梅陇镇人民政府
(3)实施范围:梅陇镇行政范围
(5)项目说明:为衔接好梅陇镇首饰行业向海丰首饰产业环保集聚区的平稳过度,进一步推进海丰县梅陇镇首饰行业整治工作,梅陇镇对全镇现有的首饰加工企业进行整治,要求位于居民区内的首饰加工企业(场所)停止生产,并对不规范的企业进行关停取缔。但考虑到海丰首饰产业环保集聚区建设的过渡需要及行业的健康发展,本次区域评估分为两个阶段,即海丰首饰产业环保集聚区建设完成后(简称:聚集区阶段)及海丰首饰产业环保集聚区建设完成前(简称:过渡期阶段)。在集聚区阶段,梅陇镇的首饰加工行业将全部进驻到海丰首饰产业环保集聚区内,不得在集聚区外生产;在过渡期阶段,仅保留东怡工业片区(占地面积约为0.2543km²)、泰利工业片区(占地面积约为0.1304km²)、梅北工业片区(占地面积约为0.1176km²)三个现有的工业片区范围,并进行规范化的环保管理,以减少对于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实现梅陇镇首饰加工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名称:海丰县梅陇镇人民政府
地址:海丰县梅陇镇梅北大道梅陇政府大院内
联系人:杨世鸿
联系电话:6651414
邮箱:mlz6651761@163.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广东和信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车陂大岗路10号5406房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3751714009
邮箱:3879041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请见本页附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本项目周边单位、专家、群众对本项目范围周边环境的看法以及对本项目管理、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电话等联系方式向实施单位、环评单位发表对本项目实施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实施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环评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海丰县梅陇镇人民政府
2020年03月23日
海丰县梅陇镇首饰加工行业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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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3 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