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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的通告

  • 2021-08-21 15:07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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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

       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的工作部署,从即日起,镇政府将在全镇范围内,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严查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逆向行驶、无证驾驶、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系安全带、货车载人”等9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严厉查处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超载、逆向行驶、闯红灯、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严厉查处无牌无证的摩托车、电动车,从严查处销售或购买不符合国家标准或非法来源的摩托车、电动车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厉查处酒后驾驶汽车、摩托车和电动车等机动车辆的行为。

       五、严格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自觉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引导所属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并配合镇交通整治工作,禁止违法车辆进入办公、生产区域。

       六、党员、干部和各类公职人员,必须率先垂范,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并且教育身边人员也要自觉遵守。

       特此通告


梅陇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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