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新民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本镇各办(室)、各村(社区):
经研究同意:
林新民同志任平东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
林少波同志任平东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司法所)主任(所长)。
特此通知。
中共平东镇委员会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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