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钟振华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海平委〔2018〕68号
关于钟振华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免去钟振华同志中共平东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兼职副书记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海丰县平东镇委员会
2018年9月30日
抄送: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编委办
平东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印发
(共印35份)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支持
当前位置:
2019-03-20 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