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永忠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海平委〔2018〕39号
关于刘永忠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镇政府各部门:
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
刘永忠同志为平东镇日中社区党支部临时负责人;暂停江玉泉平东镇日中社区党支部书记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海丰县平东镇委员会
2018年6月16日
平东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6月16日印发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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