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小冬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海平委〔2023〕34号
关于吴小冬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本镇各办(室)、各村(社区):
经研究同意:
吴小冬同志任海丰县平东镇党建办负责人;免去莫小洁同志党建办主任职务。
中共海丰县平东镇委员会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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