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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海丰县赤坑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210072474444/2023-00043 分类:
发布机构: 海丰县赤坑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12-15
名称: 关于公开遴选海丰县赤坑镇产业强镇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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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海丰县赤坑镇产业强镇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5  浏览次数:-

各有关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关于开展广东省2024年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我镇拟以水产(海丰白虾)为主导产业,创建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现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公开遴选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

项目建设范围须在本镇范围内,不得跨镇建设。

二、项目建设内容

一是壮大农业主导产业。依托镇域1个优势明显的农业产业,加快全产业链建设,支持建设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绿色生产基地,扶持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支持建设仓储物流体系,创建区域品牌、产品品牌,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构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创业活跃、联农紧密的乡村产业体系,示范引领城乡融合发展。

二是培育产业融合主体。创新产业组织方式,扶持一批管理规范、运营良好、联农带农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培育壮大一批产业基础好、发展前景足、引领动力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一批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服务行为规范、覆盖农业产业链条的生产性服务组织,打造一批以龙头企业为引领、以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为纽带、以农户为基础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增强乡村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三是创新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各地以主导产业发展为切入点,推动龙头企业以乡镇为基地建设加工物流中心,就近就地吸引农民就业、创业,通过产业兴旺实现以产兴村、产镇融合的发展格局。统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多种实现形式,引导完善股份合作、“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创新订单农业等产业融合机制,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让农户更多分享乡村产业发展红利。

四是建立健全体制机制。鼓励各地以主导产业发展为切入点,集成政策、集聚要素、集合功能、集中资金,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通过产业兴旺实现以产兴村、产镇融合的发展格局,示范带动农业农村现代化。

三、支持方式

对批准创建的农业产业强镇,采取批准时中央财政补助300万元,通过认定时再奖补700万元的方式,进一步调动地方主动作为、加大投入的积极性,提升建设效果。奖补资金主要支持主导产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发展,重点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物流等设施装备水平,促进主导产业转型升级、由大变强。

财政奖补资金对企业的投入原则上要带动3倍及以上的社会资本投入主导产业发展。奖补资金不能“撒胡椒面”,不得搞平均分配,避免面面俱到;不得用于楼堂管所、市政道路建设和一般性支出;不得列支管理费;不能用于建设新的追溯系统;不得大量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休闲农业、购买农药、化肥、种子、地膜等生产资料;不得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机购置补贴等其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内容有交叉重复。涉及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布局区域有重合的,使用中央资金叠加投资比例累积不超过20%。

四、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在本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时间须在农业产业强镇申报截止时间之前;

2.主要从事水产相关产业;

3.财务规范,运营良好;

4.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联农益农能力强,能带动农民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5.能配套足额自筹,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与自筹资本投入比例不得低于1:3。

6.鼓励引进省内外大型企业参与产业强镇项目建设。引进企业参与产业强镇建设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必须在当地注册并已投资建设涉农项目,不能是“三无”企业。

(二)一票否决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作为产业强镇建设实施主体:

1.企业近三年被列入中国信用失信企业名单(企业已进行信用修复或能提供解除失信惩戒信息书面文件的除外);

2.企业存在涉黑涉恶、拖欠工资等情形;

3.企业为“三无空壳公司”;

4.企业存在资产运行不良情况(如资不抵债、资产负债率高于65%等情形)。

五、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填写好《海丰县赤坑镇农业产业强镇实施主体基础信息表》及《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汇总表》,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一式3份,于2023年12月15日17:30前报送至海丰县赤坑镇人民政府,同时报送电子版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六、联系方式

1.书面材料报送地址:海丰县赤坑镇人民政府。

2.办公室电话:0660-6741036

附件1:海丰县赤坑镇农业产业强镇实施主体基础信息表

附件2:海丰县赤坑镇农业产业强镇创建项目建设方案

附件3:海丰县赤坑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