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健康有序发展,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行为,保障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10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海丰县所属德成中英文学校附属学校、海丰县海城镇尚书学校、海丰县梅陇镇德林实验学校、汕尾市华大实验学校等4所民办中小学校经海丰县教育局审核,我局依据成本监审结果,结合民办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质量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拟定了《2025年海丰县民办中、小学校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计划从2025年秋季开学起执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6日
地址:海丰县云峰路128号海丰县发展改革局
邮箱:swhfwj@126.com
联系人:陈晓彬
联系电话:0660-6621616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附件:2025年海丰县民办中小学校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