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1521007247073D/2025-00072
海丰县教育局
2025-10-11
关于做好2024年度海丰县中小学中级、初级教师职称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工作的通知
2025-10-11

关于做好2024年度海丰县中小学中级、初级教师职称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11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校: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等文件要求,现对2024年经海丰县中小学中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海丰县中小学初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通过人员进行公示。我局网站(http://www.gdhf.gov.cn/jyj/)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

  请各有关学校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对所属通过人员按照公示文稿样式(见附件2)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公示期间对群众的各类有效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均应按照《信访条例》要求受理并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公示结束后,各有关学校按(附件1)分类如实填报《评委会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3),没有投诉情况的以学校为单位填报公示情况表,有投诉情况的须按个人单独填报公示情况表,由单位人事或纪检(监察)部门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25年10月22日前报送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人:马宇静;联系电话:6687612。

  附件:1-1. 2024年度海丰县中小学中级教师职称评审(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1.pdf

  1-2. 2024年度海丰县中小学初级教师职称评审(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pdf

  2. 公示文稿(样式).docx

  3. 评委会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doc



海丰县教育局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