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创新驱动发展“八大举措”和《汕尾市科技创新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及汕尾市即将出台的《汕尾市促进科技创新强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文件,进一步以驱动创新促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三大产业集群,奋进全国“百强县”。现需对2017年11月出台的《海丰县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奖励办法》(海府办〔2017〕31号)(下称《奖励办法》)作相应完善以便更好地对接和落实省、市创新工作部署。我局结合实际,组织编制了《海丰县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4日,相关意见和建议请发送至我局科技管理股邮箱kjglg6869060@163.com,联系电话0660-6869060。
如有提出意见建议的社会公众,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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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海丰县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
海丰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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