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民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海丰县2020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中共海丰县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实施方案》,紧紧围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这一主题,依据职责,在加强社会组织和优化公共服务上下了大功夫并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情况。2020年海丰县社会组织稳步发展,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分布在教育、文化体育等服务领域。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要求依法依规办理登记,抓好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等工作。截至2020年12月15日,我县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共35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89个,社会团体70个,2020年新成立登记27个,注销登记2个。
2、依法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为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我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海民函〔2020〕117号)。为提高年检工作的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我们通过发文、网站公开、电话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对年检工作认真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应参加2019年度年检的社会组织286家,已参检217家,应参检未参检的69家,参检率76%,年度检查结论为合格的202家,基本合格的14家,不合格1家。
3、依法对不规范社会组织进行整治。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社会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民函〔2020〕301号)部署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规范社会服务机构工作,结合我县实际,下发了《海丰县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服务机构不规范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海民〔2020〕54号)。各社会服务机构已经开展自查自纠、内部清理整顿工作。专项整治从2020年4月至11月30日,通过对社会服务机构在法人治理、服务规范、社会信用、安全责任等方面不规范行为的整治,属整治对象的社会服务机构6家,自查工作进度100%。经检查,发现部分存在法人治理不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其中2家社会服务机构2019年度应参检但未参检,已对其进行督促催检,并要求社会服务机构整改。
4、开展“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按照有关要求,今年9月份我局向全县性社会组织下发《海丰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全县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的通知》(海民函〔2020〕392号),随机抽取28家社会组织进行检查,主要从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内部治理、财务状况、业务活动、党组织建设等方面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部分社会组织存在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不够规范、业务活动报备制度欠缺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当场反馈整改意见,并在海丰县社会组织信息网公开检查结果。
(二)社区治理和基层服务工作。
第一,制定《海丰县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制度》、《海丰县村民代表会议决策指引》、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村民议事会制度的实施方案》、《海丰县关于贯彻落实<汕尾市村民小组管理办法(实行)>实施方案》、村(社区居)委会权责清单目录、村务监督委员会微小权力清单等,加强村级组织的日常监管和管理工作。
第二,根据市民政局的文件精神,指导海城镇北门社区、联安镇坡平村委、附城镇新山村委等成立村(社区)党群议事会。在先行点的村(居)委试行村(社区)党群议事会制度,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居)民良性互动的民主协商议事机制。
第三,在社区服务建设中,全县社区公共服务站落实了场所、牌子、制度、服务、有会议记录等“六有”措施,实现了公共事项便民服务全覆盖,实现从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理依据、办理期限和收费标准“六公开”,做到社区受理事项一次性告知,便民利民,方便群众监督。
第四,开展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考试考前培训工作及指导“双百社工站”项目建设和运营并加强对“双百社工”人员的行政督导。
第五,为做好2021年换届选举前期工作,减小群众与社区村干部的矛盾,进一步继续推进村(社区)务公开工作,
第六,开展村规民约修订工作。根据县“基层基础建设年”工作任务安排,民政局与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委文明办等部门根据“基层基础建设年”强化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执行能力任务要求,我县出台了《关于印发<2020年海丰县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社区居民公约)实施方案〉的(正式)通知》, 《关于印发<海丰县村规民约(社区居民公约)模板>的通知》、按照市民政局的要求转发《汕尾市推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任务清单》,指导各地,在村规民约的内部草案、征求意见、村党组织及村委会对草案征求意见的修正已经形成方案后的报批审查等,并按照工作任务清单,有计划的逐步推进。目前,全县203个村级37个社区已经按照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任务清单的计划进度及2020年海丰县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社区居民公约)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的修订和完善。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我局在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中,紧密结合自身职能,并在“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中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因疫情影响在组织统一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上有所欠缺;二是执法队伍建设问题,因受人员编制性质的制约,造成执法上岗人手不足;三是普法宣传覆盖面不够广。
三、2021年法治工作思路
(一)继续做好法治宣传工作。一是继续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主题教育。
(二)继续加强业务人员学习培训。认真组织好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完善法治培训制度,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公共法律知识和民政法律法规,提高法制教育实用性。
海丰县民政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