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海丰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21007246927G/2022-00037 分类:
发布机构: 海丰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2-10-08
名称: 海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关于全面实行预约登记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0-08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海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关于全面实行预约登记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10-08  浏览次数:-

尊敬的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广东省婚姻登记机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三版)》的要求,海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全面实行预约登记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2108日起,进入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办理业务的群众需凭预约信息进场办理,预约办理流程如下:

        微信搜索小程序“粤省事”、关注微信公众号“广东民政”或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https://www.gdhy.gov.cn/等三种方式提前115天进行预约。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请提前1天向婚姻登记中心进行电话预约。

        预约成功后,根据预约时间先后顺序,分批、分时段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可提前咨询申请婚姻登记的条件、需要准备的证件材料等,办理时准备相关原件和复印件,尽量缩短婚姻登记当事人现场办理时间。

        二、市民朋友前往办理婚姻登记时按疫情防控政策做好必要的个人安全防护等措施,正确佩戴口罩凡进入婚姻登记办事大厅人员,须配合测温、扫场所码,出示粤康码、行程码,并全程佩戴口罩,除婚姻登记当事人以外,无特殊情况谢绝亲朋好友陪同。进入婚姻登记场所后,按照要求自觉排队等候,严禁人员聚集、扎堆,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完成登记的人员及时返回,严禁逗留。为减少人员逗留,婚姻登记中心暂停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和结婚登记颁证服务

        三、给大家造成不便敬请谅解,感谢广大市民朋友的积极配合和支持!疫情防控第一位,身体健康第一位。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咨询电话:0660-6681900

特此通告



海丰县民政局

202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