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海丰县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抓关键、求突破、补短板、强弱项,努力开启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的新局面,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2的工作回顾
(一)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我县提标方案已于7月28日印发实施,各项有关补贴已全面落实2022年标准,完成了提标工作并按时足额发放各项补贴资金,并对未达标月份进行了补发。一是城镇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888元提高到924元,城镇补差水平从每人每月682元提高到71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648元提高到684元,农村补差水平从每人每月407元提高到476元;按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1.6倍的要求,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1421元、1037元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479元、1095元。二是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883元提高到1949元,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227元提高到1313元;三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从每人每月181元提高到188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每人每月243元提高到252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县发放困难群众金额23446.4682万元。同时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各镇(场)开展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通过逐一入户的形式向177名困境儿童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和预防未成年人溺水、校园欺凌、禁毒等知识宣传单和生活慰问品,采取多种形式指导和督促镇村及监护家庭,保障儿童安全,共计发放慰问金约3万多元、物资10多万元,共计关爱服务儿童2000多人次,赠送文具等礼物2000多份。
加快完善县镇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完善养老机构配套设施,全面提升生活幸福感,目前我县共有10所镇级养老服务机构(床位362张),公平镇新建敬老院建设项目和大湖镇敬老院改建扩建工程正在推进中,可塘、附城2镇正在进行择址工作,认真开展敬老院建设工作;二是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建设,切实让社区居家老人享受到家门口养老服务的便利,目前全县共有5个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17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同时争取中央和省财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继续完善镇(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示范点,按照“创建示范、以点带面”思路,打造了2个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示范点、4个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示范点;三是积极探索养老服务新模式,通过加大资金投入、整合社会资源、鼓励社会参与,切实解决老人用餐问题,2021年至今累计打造了66家幸福食堂;四是不断拓宽医养结合服务通道,落实敬老院和医疗机构养老床位的双向备案制度,各镇敬老院卫生室养老床位向县卫健局备案,各属地医疗机构涉及养老服务的向县民政局备案,签订医养结合协议,为入住敬老院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和建立健康档案,2022年11月梅陇中心卫生院新增医养结合床位50张,汕尾泰林医院新增医养结合床位20张;五是在养老机构、社区、体育馆等场所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现场宣讲和答疑释惑等方式开展“老年人防诈骗”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共组织活动7次,制作宣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横幅标语2个,宣传展板4个,累计发放防诈骗宣传资料4600余份,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反诈骗意识和防骗能力;六是全面加强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工作。对养老服务机构消防设施配置运行情况进行9次全面检查(其中聘请专业公司检测1次,联合消防救援大队检查1次),重点就养老服务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安全出口及逃生窗、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规范管理、老年人用电管理规范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平稳运行;七是争取中央和省财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继续推进好推动公平镇新建敬老院建设项目和大湖镇敬老院改建扩建工程,继续完善镇(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示范点,按照“创建示范、以点带面”思路,打造2个镇级综合养老服务示范点,4个村级养老服务示范点,46个幸福食堂。
(三)不断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
一是妥善处理村(社区)换届选举后续信访问题情况,继续强化对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工作,核查县扫黑办转办线索4条;二是推进应用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信息及时准确更新完善情况,指导各镇(场)认真做好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数据录入,系统信息采集、数据录入和后期补充完善工作,重点填报了村信息、队伍管理信息、组织管理、服务机构设施信息、村民下属委员会信息、村事务公开信息、村民会议信息等几个方面内容,确保系统数据规范统一,真实准确,为发挥信息化在落实民政基本职能中的服务保障作用打下了基础;三是指导推进基层治理(村规民约)促疫情防控工作,配合各(场)指导村(社区)学习借鉴示范点的经验,进一步优化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做到100%覆盖,截至2022年11月28日全县253个村(社区)全部完成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
(四)持续规范社会组织管理事务
一是加强行业监管,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坚决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健全完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制度,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清理名存实亡社会组织,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我县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共374家,其中社会团体8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90家。今年新成立登记社会组织15家(社团11家,民非4家)、变更登记社会组织26家(社团4家,民非22家)、注销登记社会组织3家(民非3家),并对其44家社会组织基础信息数据进行录入和管理,基本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等数据在“信用汕尾”网站承诺专栏公示;二是认真开展了2022年度社会组织的年检工作,对年检工作认真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应参加2022年度年检的社会组织356家,其中应检社会团体73家,应参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83家,截至目前,已参检270家,应参检未参检的86家(其中“僵尸”组织19家),参检率76%;三是持续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工作,对两年以上连续不参加年报年检、不开展业务活动、无法取得联系的11家“僵尸型”社会组织进行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清除一批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
(五)推进社会事务工作上新台阶
一是做好残疾人办理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全县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15446人,全年两项补贴与资金超过4000万元;二是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免费为当事人(结离婚当事人、辖区内婚姻家庭及其成员)提供婚姻家庭关系方面的辅导服务。共办理婚姻登记业务7121对,其中结婚登记3767对(内地居民间3614对、涉港澳台140对、涉外12对、涉华侨1对);离婚登记1193对(内地居民间1182对、涉港澳台10对、涉外1对),补领结婚证401宗,补领离婚证106宗,离婚登记申请1654对,全部合法有效,登记合格率100%;三是以高压态势,拆除违规引发矛盾的殡葬坟墓,对21宗40穴信访案件乱葬坟墓给予坚决拆除,并复绿恢复原地貌。社会事务股2022年度信访案件办结率达到100%;四是完成好火化任务,全年火化遗体4300多具,接待办丧群众5万多人次,做到火化工作无一例差错,全年减收火化费400多万元,为350多其遗体提供整容、化妆、穿衣等殡仪服务,殡葬服务工作让群众满意。
(六)推进区划地名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规范地名管理。认真排查道路和背街小巷的命名情况。对照城市设计平面图和路街巷名称的命名公告,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询问,查询资料等方式加强地名管理;二是注重平安边界创建。认真开展了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今年没有发生因界线及其标志物认定纠纷或变更界线引发的案(事)件。9月,在市民政局的牵头下,联合陆丰、陆河对“三交点”界桩埋设点重新勘测;三是在市级、县级、镇级行政界线边界地区大力宣传《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继续深化平安边界、和谐边界的建设工作。
二、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为弱势群体提供保障
一是积极谋划人才引进,结合我县招才引智工作,在人才的“引、育、用、服”出大力、下功夫,加强对社工队伍、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注意选树典型,提高人才凝聚力和推动力;二是组织开展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业务培训。组织全县镇(场)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进行社会救助法规培训,规范填写低保、特困人员供养行政文书,解读入户调查评估工作内容,提升镇(场)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开展全县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演练,提升敬老院安全防范水平和工作人员的火灾自救能力;三是抓紧落实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和幸福食堂的建设工作,丰富长者助餐、老年教育、适老化改造等服务供给,深化互助养老,落实养老服务典型评选工作;四是建立低五保动态管理机制,坚持“户申请、村评议、乡审核”的民主评审制度,严抓审核工作程序、入户调查、会议流程,对上报的材料认真核查,做到不合条件不审、材料不齐不审、收入核查模糊不审、程序不合规不审,遏制“关系保”、“人情保”,杜绝骗保等现象发生,同时以申请对象的书面申请材料为依据,通过口头询问、实地查看、收入核算、访问四邻等方式,充分了解其家庭情况,做好登记,做到“不错保、不漏保、应保尽保”。
(二)进一步为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健全完善县、镇、村养老服务网络,加快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对符合条件的特困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依托养老机构发展为失能老年人提供专业照护服务,推广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模式,着力推进城乡养老设施统筹发展,一是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安全性、便利性,不断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实现“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方便、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的目标,计划投入165万元,为336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二是着力推动养老服务设施配置完善,缓解老年人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实现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计划投入100万元,在全县改扩建2个集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统筹调配资源等多功能于一体的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示范点,计划投入80万元,在全县新建4个集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助餐配餐等功能于一体的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三是着力营造养老、敬老、孝老氛围,计划投入40万元,新增1个社区(村居)心理关爱项目点,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活动;四是落实留守老人定期巡访制,对全县农村留守老年人,尤其是独居、失能、半失能、高龄等特殊困难留守老年人,采取电话问候、上门巡访等多种形式,及时了解农村留守老人生活状况;五是加快智慧养老平台建设,将电子商务与养老服务两相融合,通过计算机信息技术将老年人的各类信息进行搜集,并利用智能机器设备为老年人提供全面、个性化的养老服务,切实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感与获得感;六是推进我县养老机构运营管理社会化、市场化改革。支持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公建民营,促进社会力量逐步成为发展养老行业的主体,规范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管理、促进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健康发展。加快区域性敬老院和照料护理区建设,完成对敬老院的设施条件、设备配置和安全管理的改造提升任务。
(三)提高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水平
一是增强社区服务功能,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推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发展;二是不断优化城乡社区服务队伍,招聘能力强、素质高的社区工作者,丰富开展社区居民活动,增强社区居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三是建立健全社区议事协商机制,逐步实现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管理效率和协调水平;四是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民主决策程序,保障村(居)民的选举权,进一步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优化组织设置,强化服务功能,推进信息公开,强化权力监督,创新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四)完善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机制
一是抓好特殊群体关爱保护工作。健全未成年人、困境老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构,落实孤儿保障、农村留守儿童、老年人及困境儿童的关爱保障等政策文件,完善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发现、报告、跟踪、关爱等机制,加强孤儿保障工作,按照要求逐步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保障硬件设施,为孤儿、弃婴成长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完善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科学有效甄别,开展亲情服务,做好救助人员的救护和送返工作,全面提升救助管理水平。在全县所有乡镇、村新建儿童之家,推动形成以县福利机构为骨干,以乡镇、村为依托,以村儿童福利主任、儿童福利督导员为工作力量的基层儿童福利工作体系;二是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壮大,培育优质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健全监管机制,坚决取缔非法社会组织,不断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积极培育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者队伍;三是深化殡葬事业改革。把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加快殡仪馆、县级公益性骨灰存放楼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
持续规范区划地名界线管理
按照国家城镇设置标准,为农村城镇化建设提供服务。全面完成界线联检任务,妥善化解边界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地名管理工作,做好各项地名标志设置和维护工作。
(六)积极做好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依法履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职能,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以及相关政策,按照“政务公开、优质服务”的要求,高质高量地做好社会组织日常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主动服务意识,规范各项工作程序,提高服务水平;二是继续做好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对在年检中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督促其进行整改,通过年检加强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三是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工作,不定期开展不少于两次“双随机”抽查工作,通过随机抽取市场主体、检查人员,抽取5%的社会组织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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