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海丰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521007246986K/2022-00095 分类:
发布机构: 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2-12-16
名称: 关于海丰县海洋综合执法大队厨房炉灶设备采购询价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2-16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海丰县海洋综合执法大队厨房炉灶设备采购询价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16  浏览次数:-


我局计划采购一批厨房炉灶设备,现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请有意向参与采购的单位按以下要求于20221219日下午17:0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以快件投递或直接送到海丰县农业农村局海丰县海洋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有关询价事项如下:

一、采购需求 

  



名称

规格

数量

燃气炒炉

150*800*800

1

洗碗盆

2000*650*800

1

不锈钢架(带门)

1000*800*800

1

不锈钢架(带门)

1800*800*800

1

不锈钢油烟罩

2600*500*800

1

550W排气扇


1

镀锌板油烟管

400*200

1

不锈钢取餐架

1500*200

1

 

采购预算:2.5

二、报价文件内容

1、询价单(须盖公章),报价应包括货款、税费、安装费、搬运费在内的一切费用;

2、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

3、本次询价采购,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对询价结果进行对比,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等原则确定成交供货商。如有异常情况,我局有权提出暂不采购,并不向各供货商解释具体原因。

三、报价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体采购机构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

2、报价人应对所有采购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报价人应在20221219日起至20221221日期间(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进行报价。报价时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询价回执(见附件)。

(联系人:梁宇成,联系电话:6791492

联系地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海丰县海洋综合执法大队厨房炉灶设备采购询价回执.docx



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212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