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村庄分类办法>的通知》(粤农农〔2023〕13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村庄建设水平,对我县村庄类型进行调整。现将我县村庄类型调整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7日至31日。如各单位及个人对公示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李燕松,联系电话:0660-6228282;
邮 箱:hfxwnb@163.com;
联系地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农业农村局内;
邮 编:516400.
附件:海丰县村庄分类情况调整明细表
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7日
附件: